按月或按季度,企業的稅控設備需要先抄稅,再報稅,最後完成清卡操作。具體操作如下:
1.登錄“金稅碟系統”,進入“報稅系統”,點擊“報稅處理”。
2.點擊“遠程清卡”。清卡成功後,會彈出清卡成功的提示框。
3.清卡完成後,如果右側鎖定日期顯示為下個月,則可以確認清卡完成。
查詢成功的清卡方式:
如果忘記是否有清卡成功的提示,點擊“稅務處理-狀態查詢-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將鎖定日期更新為下個月,意味著您已經完成了本月的清卡工作。
什麽是稅控面板:
稅控面板是根據稅務局的要求開發的專用稅控設備。如前所述,稅控面板就是“u盾”,就像妳用u盾通過網銀支付壹樣,需要把u盾插到電腦裏才能轉賬。同樣,開票時,將稅控面板插在電腦上,打開開票軟件後再開票。適用於開票量大、開票點分散、涉稅事務復雜的集團企業或公司。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需要購買稅控面板。如果是小規模的公司,發票量不大,可以直接網上申請,不用買稅控面板,然後去地稅局打印出來。即使妳不開發票也不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
(壹)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存會計賬簿或者保存會計憑證及有關資料的;
(三)未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全部銀行賬號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壞、擅自更換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請稅務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