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稅控面板插入電腦,雙擊運行開票軟件,選擇開票人名稱,輸入用戶密碼和證書密碼;
2.輸入客戶代碼,點擊系統設置,客戶代碼,添加,輸入客戶數據並保存;
3.輸入商品編碼,點擊系統設置,商品編碼,添加,輸入商品數據,保存;
4.發票開具:點擊發票管理,填寫發票,選擇要填寫的發票類型,核對紙質發票號,填寫發票信息,核對發票信息,直接打印。
會開出這樣的發票。打印時註意打印機設置。壹開始可以拿廢紙打印試卷,然後拿紙質發票打印,直到試卷做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
(壹)固定業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主管財政稅務機關或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總機構可以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匯總申報納稅。
(二)在其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的固定業戶,應當將其經營事項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並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或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納稅。
(三)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應當向其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或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機構所在地或住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納稅。
(四)進口貨物應當在申報地向海關申報納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所扣繳的稅款。
第二十壹條納稅人進行應稅銷售的,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應稅銷售行為的買方是個人消費者;
(2)免稅條款適用於應稅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