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
1、契稅繳納間:簽訂式購房合同間契稅發繳納義務間2《華民***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契稅納稅義務發間納稅簽訂土、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或者納稅取其具土、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華民***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八條條例所稱其具土、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指具合同效力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確定其憑證
房產證能不能查詢交契稅時間
推薦回答:通過房產證是查不到繳納契稅的時間的,但是有房產證,必有契稅完稅證明。
契稅完稅證明上有繳納時間。
壹手房:開發商先辦理契稅完稅證明,然後再辦房產證。
二手房:契稅的繳納時間有可能與房產證領取時間是同壹天,也有可能延後若幹天。
契稅繳納時間如何界定
推薦回答: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2、納稅期限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3、納稅地點契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機關繳納。
4、征收管理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征收機關應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
納稅人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應向契稅征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契稅征收機關依法征收契稅。
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交納稅款”。
可見,契稅應該在簽定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交納。
但實踐中,由於我國實行國家登記確定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制度,所以往往是買賣雙方到房管部門立契的當天,才被視為房屋權屬合同確定日。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登記過戶手續的時候,才是交納契稅的義務發生之日。
有些購房者很早就簽定了商品房預售合同或銷售合同,但由於種種原因,可能要很久甚至幾年以後才去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只有在辦手續的時候才開始交納契稅。
通常由開發商代財稅部門向購房人收取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