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執法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具體可參考內容如下:
壹、稅收執法監督的形式?
(1)稅收執法監督的主體是稅務機關,對象是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著眼點是“對內”。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
(2)稅收執法檢查的對象是稅務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活動中針對行政相對人所做出的行政行為,與其他稅收執法監督方法相比,具有職權性、事後性、全面性、靈活性等特點。
(3)稅收執法責任制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規程、評議考核、過錯責任追究,四部分內容有機結合,相互銜接。
二、稅收執法權包括哪些環節?
主要包括稅務管理、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稅收行政處罰等環節稅收執法權從本質上看包括授予權力、規定義務和禁止作為三個方面
三、行政執法事項包括?
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和行政監督檢查。
1、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2、行政處罰: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的組織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3、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依法對公民人身自由進行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暫時性控制的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對公民人身自由的暫時性限制;對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查封;對財物的扣押;對存款、匯款、有價證券等的凍結;強行進入住宅;法律規定的其他強制措施。
4、行政征收:指行政機關憑借國家行政權,根據國家和社會公***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行政管理相對人財產所有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包括稅收征收、建設資金費的征收、資源使用費的征收、管理費的征收等。
5、行政給付: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下,依法賦予其壹定的物質權益或者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有:安置、撫恤金;特定人員離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費;自然災害、扶貧等社會救濟金及救濟物資。
6、行政確認:指行政機關應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依法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法律地位、法律關系或者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給予確認、認可、證明、登記、鑒證,並予以宣告的具體行政行為。
7、行政裁決:指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授權,對發生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的平等主體間的特定民事爭議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8、行政補償:指行政機關因實施合法行政行為造成相對人的權益損失,或是因相對人的社會利益而受到損失時,行政機關依法彌補相對人損失的壹種行政救濟行為。其種類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補償費、緊急行政行為補償費等。
9、行政獎勵:國家行政機關及其授權單位、組織,或者法律、法規授予獎勵權的組織、單位,為更好地實施其行政管理目的,依法對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在物質精神上予以褒獎、鼓勵的具體行政行為。
10、行政監督檢查: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對相對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了解、監督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