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指的是中國國家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的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以及經營活動進行-項登記管理的強制性法定制度,它也是納稅人自身依法履行相關納稅義務的手續。稅務登記代表著整個稅收業務征收管理的起點。稅務登記的種類包括了開業登記、復業登記、註銷登記、納稅人稅種登記以及扣繳稅款登記等等。也指新設立的企業或是變更遷入的企業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按照報到單上面的時間到稅務局進行稅務報道。稅務是稅收事務工作的簡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稅務是泛指以國家政治權力為依據的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全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包括稅收方針政策的研究、制定、宣傳、貫徹、執行工作;稅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調整、修訂、改革、完善、宣傳、解釋、咨詢、執行工作。狹義稅務壹般是指稅收的征收與管理工作。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條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