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肯定的告訴妳精神病人是可以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
看看法定代表人的特征吧:
(1)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組織章程規定的。
(2)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3)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該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時才具有這種身份。
PS:我們這就好多呢,不止1-2個。但聽說都是那種穩定期或者間歇性發作的,不是那種打人毀物的。
3、免稅。
A、對象
持有《殘疾人證》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個體從業的殘疾人。
B、減免標準
(壹)對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勞務免征營業稅;
(二)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
(三)對月營業額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上述標準的收入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對以殘疾人經營為主,並雇用少數人員輔助其經營的,實行定額減免稅收的辦法。月營業額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超過上述標準的收入部分,按規定繳納各稅。
(五)殘疾人申辦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經營的,憑《殘疾人證》和區、市兩級殘聯出具的證明,工商部門免收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
PS:說明下,這是國家的大政策,各地方還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政策,但肯定不能違反大政策的,可能是更優惠的政策。
4、用不著鉆空子,符合條件的安妳說的。
最後,說些別的,不僅地稅有免稅的政策,殘聯方面還有好多扶持鼓勵政策,就是關於殘疾人自主創業的。 還有啊,就是法律法規規定上未否定的就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