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稅務登記需要的資料有,企業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等資料。企業需要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申報稅務登記具體要看是企業還是個體,以企業為例: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 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2 份。
3、公司章程復印件 2 份(分支機構不需要)。
4、驗資報告原件、復印件 2 份(分支機構不需要)。
5、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原件(如租賃協議等)、復印件2 份。(出租方為個人的需要房產證復印件或買賣契約復印件)。
6、總機構稅務登記(國、地稅)副本復印件2 份(僅分支機構需要,且須明確總機構所得稅在國稅繳納還是在地稅繳納)。
7、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復印件 2 份。
8、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明件原件、復印件2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