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證丟失後補辦流程
稅務登記證丟失後,可按以下步驟補辦:
1、掛失
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丟失稅務登記證的,應在丟失的1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填寫《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
2、準備稅務機關要求的補辦資料
填好稅務登記證掛失報告表後,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報刊上刊登稅務登記遺失聲明。
3、提交資料,等待稅務機關審核
向稅務機關提交相應資料,待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後,辦理新的稅務登記證。
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
1、納稅人應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2、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註冊資本評估報告前往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3、填寫稅務登記申請表,並繳納相應工本費。
4、等待稅務機關審核。
稅務登記證變更地址需要提供什麽資料?
稅務登記證丟失如何註銷?
稅務登記證丟失後,首先要進行掛失,符合法定條件的,再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稅務註銷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