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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犯罪死刑

會受到法律的處罰,舉報立功可酌情減刑。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刑。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中關於偷稅漏稅罪的法律規定: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壹的。

擴展資料

危害稅收征管罪具有以下特點:

壹、危害稅收征管犯罪均為故意犯罪,且壹般情況下是直接故意,過失不能構成。從犯罪目的看,基本都是牟利性犯罪。

二、依據新《刑法》第二百壹十壹條的規定,除抗稅罪外,單位可以構成絕大多數危害稅收征管犯罪。

三、新《刑法》對危害稅收征管罪普遍規定了罰金刑,且都有罰金下限的規定,體現了充分利用經濟手段打擊牟利性犯罪的原則。

四、新《刑法》第212條對危害稅收征管犯罪規定了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優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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