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欠稅的非正常戶,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追征稅款及滯納金。已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就其逾期未申報行為接受處罰、繳納罰款,並補辦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解除。想要解除地稅非正常戶需要找專門的部門才知道要不要罰款、要罰多少款。不過有壹點,通常首違都是免罰的。想要解除非正常戶要根據不同情況來處理:
1、稅務登記證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納稅人應當填寫《解除非正常戶申請審批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轉入正常戶管理。2、稅務登記證件被宣布失效的,納稅人除按第1條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還需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繳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稅務登記證件並由登記機關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稅務解除非正常戶,想要解除地稅非正常戶需要找專門的部門才知道要不要罰款、要罰多少款。不過有壹點,通常首違都是免罰的。稅務是稅收事務工作的簡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稅務是泛指以國家政治權力為依據的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全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包括稅收方針政策的研究、制定、宣傳、貫徹、執行工作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調整、修訂、改革、完善、宣傳、解釋、咨詢、執行工作義稅務壹般是指稅收的征收與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並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並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帳號。 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八條 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