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稅務 自然人 是什麽意思
沒有成立公司、個體經商戶等,而以個人名義從事經濟活動,實現經濟收入,從而承擔稅收義務的。
二、 如何申報自然人所得稅
(1)辦稅服務廳接收納稅人申報資料信息,核對資料信息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稅收優惠備案審批信息壹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壹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為納稅人提供申報納稅辦理指引,輔導納稅人申報納稅,提示納稅人填寫稅收優惠欄目。
(3)納稅人可通過財稅庫銀電子繳稅系統、銀行卡(POS機)或現金等方式繳納稅款,辦稅服務廳應按規定開具完稅憑證。
(4) 辦稅服務廳人員在相應納稅申報表上簽名並加蓋業務專用章,壹份返還納稅人,壹份作為資料歸檔,壹份作為稅收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
三 、 合同 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麽
依據現行印花稅的政策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購銷合同的計稅金額按照合同記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按合同記載金額貼花,如購銷合同中同時列明了購銷貨物的含稅金額與不含稅金額,應按最高金額貼花。
工業、商業企業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銷售收入和采購金額。其中,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商品)所收取的款項金額,采購金額是指企業采購所支付的金額。當發生銷售退回或采購退還時,可沖減當期銷售收入或采購金額。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應該在購銷合同簽署的時候由雙方繳納。如果合同要開發票的話,可以在開發票的時候壹起交納。如果不開的話,企業財務算好了稅額,去稅務局買了貼上就行了。
根據書立、領受、使用應稅憑證的不同,納稅人可分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