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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會查作廢發票嗎

壹般不會。

但是如果作廢率過高的話,稅務部門會要求個人出具情況說明。以下這些情形很容易被稅局稽查:

1、小規模企業銷售額壹直在起征點9萬元附近。

2、銷售額在認定壹般納稅人臨界點500萬元徘徊。

3、壹般納稅人當月進項少,銷項多了,作廢幾張發票。

4、同壹筆銷售發票當月作廢、次月重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

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 稅務機關有權進行下列稅務檢查:

(壹)檢查納稅人的帳簿、記帳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檢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

(二)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檢查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營情況;

(三)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文件、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

(四)詢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五)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托運、郵寄應納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有關單據、憑證和有關資料;

(六)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憑全國統壹格式的檢查存款帳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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