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強制拍賣的物品必須已經被查封或者扣押。查封或者扣押是拍賣的前提條件,進入拍賣程序的被執行物必須是已經被查封或者扣押的物品。未被查封、扣押,執行法院尚未占有、控制來源被執行人財產的,將不具備委托拍賣機構拍賣的物質條件,不能完全保證買受人獲得拍賣標的。
3.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後,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在壹定期限內履行義務,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的,方可拍賣查封、扣押的物品。被執行人在責令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返還被執行人,不得再次拍賣。
4、強制拍賣物品是可轉讓的。金銀、文物、毒品等禁止流通的物品。,不得公開拍賣,只能交付有關單位購買或沒收。
只有滿足以上四個條件,執行法院才能委托拍賣機構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我國物權法第四條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六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法交付。第九條不動產法定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其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我國合同法第壹百零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有理由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責令其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限期繳納應納稅款;發現納稅人在限期內有明顯轉移或者隱匿其應稅商品、貨物和其他財產或者應稅收入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的,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壹)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相當於應納稅額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納稅人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個人及其贍養人維持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物品,不屬於稅收保全措施的範圍。
第二,法院查封程序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在啟動財產保全或者執行程序時,人民法院通常可以對財產進行查封。程序如下:
1.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及隨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應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法院工作證,分以下不同情況辦理查封手續:
(1)查封標的物已有房產證的,提交國土房產局檔案室出具的查冊表;
(二)查封的標的物為預售商品房的,應當提交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預售商品房交易表或者房地產明細表;
(3)如果被查封的標的物是土地,應先去國土房管局檔案室查詢該土地的權屬情況,並提交查詢的書面結果。
3、國土房產部門根據法院提交的資料,進行查封。
3.被查封的房產還能住嗎?
法院查封的房屋,如果是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生活必需的,可以居住,但不能買賣、抵押。其他情況下,就活不下去了。現在查封壹般不查封,只在房管局登記。
查封會在不同的情況下進行,壹般包括訴訟保全階段、訴訟階段和執行階段。從立案開始到強制執行前的執行階段可以繼續住,但是不能住在強制執行階段至於要不要強制執行,法律上有規定,家裏唯壹的普通房子不允許強制執行。當然,法院會繼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生活所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賣、變賣、清償債務。”
如果我們不小心滿足了某些條件,法院是無法查封我們的財產的。而當我們的房產被查封到期限,法院不續租,房產就自動解封了。
首先,查封房產是什麽意思?查封財產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原告申請查封,法院通過司法途徑查封被告名下的財產。被查封的財產不能轉讓、抵押,但仍可以繼續居住和使用。強制查封後,被告仍可在房屋內居住,但不能轉讓房屋,即房屋的權利受到限制,不能轉讓或贈與他人。
其次,什麽情況下會查封房產?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封不僅是財產保全措施,也是法院強制執行的措施之壹。癲癇發作通常分兩個階段發生:
首先是訴訟階段。包括訴前和訴訟,分別稱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其目的都是為了保證法院判決的順利執行。在訴訟階段,只有壹方當事人主動申請並提供財產擔保,法院才會查封扣押;特殊情況下,法院會依職權主動查封。
第二階段是執行階段。這壹階段的查封是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時,法院執行部門依職權查封被執行人財產的強制措施之壹。法院采取查封措施後,被執行人逾期不執行的,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拍賣查封的財產。
最後,哪些房產會被查封?
1.債務人內部不統壹,或者實際上是壹筆債務的擔保人,導致債權人擔心付款,從而查封房屋;
2.性格問題:債務人與債權人對抗,拖延還款無視法律,導致債權人查封房屋;
3.有多個債權人,房子價值不夠。壹個債權人擔心收錢封存;
4.刑事案件,導致房屋被查封;
5.離婚案件引起的查封;
6.訴訟前保全的財產;
7.產權不清導致糾紛的財產;
8.在房地產買賣過程中,該房地產屬於違法建築;
9.在房地產買賣過程中出售壹房以上的;
10.房產主欠高額按揭貸款;
11.財產所有者卷入許多債務糾紛;
12.產權人惡意轉讓或者變賣財產的;
13.業主違反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