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稅務局違法違章記錄怎麽取消

稅務局違法違章記錄怎麽取消

稅務違法記錄不能消除,當事人再次發生稅務違法行為時,違法記錄是再次處罰時的依據。刑法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壹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七十六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壹,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四)違反本法第二十條關於委托處罰的規定的;

(五)執法人員未取得執法證件的。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壹)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 上一篇:稅務稽查所長
  • 下一篇:稅務師報考指南:考試科目怎麽搭配比較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