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1假設2009年9月18日預交本月增值稅100萬元,則會計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9月30日,已知本月銷項稅額為500萬元,進項稅額為385萬元,則本月應交增值稅115萬元;因已預交100萬元,下月初尚需交15萬元,賬務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5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5
10月10日前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5
貸:銀行存款 15
例12假設2009年9月18日預交本月增值稅100萬元,則會計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9月30日,已知本月銷項稅額為480元,進項稅額為385萬元,則本月應交增值稅95萬元;因已預交100萬元,多交5萬元應轉出,賬務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5
(註意:多交的5萬元可抵下月應交增值稅。)
例13假設如果2009年9月18日預交本月增值稅100萬元,9月30日,已知本月銷項稅額為375萬元,進項稅額為385萬元,則本月應交增值稅為-10萬元,即下月可留抵進項稅額10萬元;因已預交100萬元,多交100萬元應轉出,賬務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100
(註意:多交的100萬元可抵下月應交增值稅)
綜上所述,“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期末貸方沒有余額,借方可能有余額,表示下月可留抵的進項稅額;“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表示應交的增值稅,借方余額表示多交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