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報年檢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年檢報告書;
(二)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營業執照副本;
(四)經營範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業法人應當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公司還應當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企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已進入清算的企業只提交第壹款所列材料。
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其他經營單位申報年檢除提交年檢報告書外,非法人分支機構還應當提交隸屬企業上壹年度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經營單位還應當提交隸屬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
企業年檢報告書包括下列內容:
(壹)登記事項情況;
(二)備案事項情況;
(三)對外投資情況;
(四)設立、撤銷分支機構情況;
(五)經營情況。
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其他經營單位年檢報告書只包括前款第(壹)項的內容。
年檢的對象和範圍
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
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參加年檢。
企業年檢程序
(壹)企業提交年檢材料;
(二)企業登記機關受理審查企業年檢材料;
(三)企業繳納年檢費;
(四)企業登記機關在營業執照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並發還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