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二、“兩免三減半”。原深圳特區以內,2008年1月1日以後成立的企業自取得第壹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壹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人才安居。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每兩年推薦壹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32平米,同時各區政府配套補貼總額的10%(合計70萬左右)。四、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五、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七、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八、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九、高新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優先批準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十、高新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壹。十壹、高新企業可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的獲批。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的政策表明了國家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視和支持,對這些企業的稅收進行減征或者免征,可以使該企業的稅收壓力降低,更有利於企業的進步和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帶動國家技術與科技方面的進步,對於這些企業,國家都會進行扶持。在實踐中,國家還針對壹些其他行業制定了稅收優惠的政策,其根本目的在於促進這些行業的發展。
法律客觀:壹、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意見》。意見明確,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1、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可以進行研發費用確認享受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3、企業經過技術合同登記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營業稅優惠。二、稅收優惠享受的起止時間是什麽規定的?1、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2、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復核被認定為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而被取消高新資格的,稅務機關將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3、對於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因弄虛作假、違法違規、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而被取消高新資格的,稅務機關可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三、中小高新企業個人所得稅優惠是怎樣的?全國範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壹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全國範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參照所獲股權的公允價值,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壹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由此可見,根據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話,企業所得稅按照15%的稅率征收,而營業稅則可以全面免除。中小高新企業個人股東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分期繳納。弄虛作假、違規操作得到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要補繳企業所得稅,並受到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