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8號開始,我省的納稅人作為受票方,可以接收由廣東、內蒙、上海等3個試點地區部分納稅人開具的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上述3個省市是從去年的12月1號起,全面開展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試點。”
作為發票家族的新成員,全電發票到底長啥樣?假如收到壹張過去沒見過的發票,怎麽來確定它的真假呢?“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規定,和現有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是相同的。說到區別,紙質發票有相關的發票聯次,比如有發票聯、抵扣聯等等,但是全電發票不再有發票聯次。
同時,試點地區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紙質發票,票面信息上不再展示發票密文,密碼區將展示由全國統壹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賦予的20位發票號碼以及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網址。 “如果納稅人擔心自己收到的發票有疑問,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全電發票的信息進行查驗。” 請註意!全電發票不是傳統電子發票的簡稱,它不用介質支撐,不需要依托稅控設備開票,也不用向稅務局申請領用,同時取消了特定版式要求。這樣壹來,納稅人開票更方便,交付更高效,用票成本更低,“去版式”還能滿足更多個性化的業務需求。簡單來說,這可是從節點電子化到全局數字化的重大升級! 從2015年電子普通發票開始出現,到全電發票試點和全電發票受票試點,發票全面電子化時代可以說是近在咫尺。那麽,納稅人通過哪些渠道來接收全電發票呢?“三個試點地區的納稅人通過全新的電子發票平臺開具全電發票,湖北省的納稅人作為受票方,獲取發票的方式沒有發生變化,還是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接收上述發票。另外,我們省的納稅人也可以取得開票方以電子郵件、二維碼等方式交付的全電發票。
納稅人如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者是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應該按照規定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