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除了我們熟知的宋詞之外,其繁榮的經濟和商業也是古代的巔峰水平。既然錢多了,那麽註定會有很多偷稅漏稅的官員,那麽宋朝是用什麽方法阻止官員們偷稅漏稅的呢?今天老魏就帶大家壹起聊聊這背後的故事。
針對偷稅漏稅,宋朝的統治者發明了壹種專門做審計工作的結構。宋朝成立之初,趙匡胤針對唐朝的三生六部制度做出改革,增加了中書門下和樞密院分別管理政治與軍事。其中,為了防止官員偷稅漏稅,趙匡胤又設置了"三部勾院"作為中央最高審計機構。"三部勾院"壹開始可以主管全國的賬本記錄,以作監督所用,所以,後期的時候,三部變分為了"鹽鐵"、"度支"和"戶部"三司,各自掌管相關方面的賬本信息。
可以說,"三部勾院"的成立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宋朝前中期的偷稅漏稅問題,但是後來,因為宋朝統治者對於中央集權的專註,掌握國家財命的"三部勾院"經過了大大小小60余次的改革、重組,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這個穩定制度的形成。
所以,到了北宋中後期,"三部勾院"已經不能很好的制約國家稅務方面的問題,沒了監督,腐敗之風盛行,國家存在大量冗兵,地方上仍然大肆斂財,此時的北宋需要壹次完全的改革,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於是在宋神宗上位之後,便開始依托宰相王安石開始了變法,史稱元豐改制。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重新恢復了三省六部制度,將"三部勾院"的權利全部又分給了三省和六部之下,同時,解散了"三部勾院"這個機構,成功的解決了當時日益嚴重的偷稅漏稅和貪汙問題。
"三部勾院"是隨著三司而設立,也隨著三司而廢除的機構,雖說後期它已經失去了本來應有的責任,但是,它的設立,表現了宋人對貪汙腐敗的重視,和對反貪汙所作出了壹系列措施,這在古代是非常先進的思想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