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能壹級或碩士及以上學歷;2.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等職業技能等級或大學本科學歷,男40周歲、女35周歲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緊缺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男45周歲、女40周歲);
2.具有職業技能等級三級或大學專科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專業緊缺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在城鎮單位合法就業,連續工作2年以上,同時參加社會保險,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所需材料
1、人事(職工)檔案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社會保險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並已建立職工(人事)檔案的,均應提供,職工(人事)檔案應完整、真實、有效。
2.各類人才引進和落戶登記(備案)表由接收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寫,本人簽字,單位核實後加蓋公章。《蘇州市人才引進落戶登記表》或《擬調入人員審批表》(壹式兩份),可在我中心網上申請審批通過後直接下載打印在A4紙上,由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根據專業緊缺和急需放寬年齡的情況,用人單位應提交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擬引進人員技能和引進原因的書面報告。
3.學歷、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證書(1)。大專及以上學歷者應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網上驗證碼”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如無註冊備案信息,應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編號”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2)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蘇州市人才引進職稱證書考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寫並簽字,引進單位和人才服務中心蓋章,然後將證書原件、評價表(初審表、備案表)或批準文件帶到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門技術處審批);(3)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職業資格證書查詢或發證機構出具證明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打印頁)(原件)。
4、戶籍證明(1)、本人及隨同人員遷出地(原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2)遷入地戶口簿、蘇州市產權證(或房產證)、用人單位集體戶首頁(原件及復印件)。
5.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提供社會保險繳費1個月及以上的參保證明(具有職業技能三級或連續繳費2年及以上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以實際到賬為準)。參保地在市區的,可提供個人編號和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證明(原件)。
6.結婚證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離異者提供離婚證、協議、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隨行子女證明提供隨行子女的生育醫學(家庭關系)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引進的現役軍官配偶需提供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軍隊復員安置辦公室批準的《現役軍官家屬引進人才審批表》(原件)。
9.其他指定材料。
服務流程/程序
1,應用
(1)有主管部門的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向上壹級主管部門(縣、科級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初審後出具業務轉送函。本人將持業務轉辦函到原檔案保管單位辦理檔案移交等手續。通過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平臺提交相關信息。
(2)無主管部門的接收單位可直接登錄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平臺,提交申請,申請通過後,由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壹樓大廳1-4窗口開具《調轉函》。本人持《檔案移交函》到原檔案保管單位辦理檔案移交等手續。
1.沒有網上服務平臺辦理戶口的,持公司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到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壹樓大廳窗口1-4咨詢。]
2.審核:接收單位將申請所需材料提交至市人才服務中心壹樓窗口1-4進行審核。
3.轉戶:審核通過後,市人才服務中心發放《轉戶人員登記表》,本人遷入戶口。
指出
1.轉出人員登記表應先到戶口遷入地的區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然後到戶口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遷入證明等遷出手續,再持遷入證明到戶口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戶口掛靠在市人才服務中心的人員,可持《戶口遷移證明》等材料到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壹樓大廳1-4號辦理人事代理和戶口掛靠手續。
2.對市區普通高校畢業並遷入學校滿兩年且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畢業生,不再要求在申請落戶前將申請人戶口遷回原籍。可持《蘇州市人才引進落戶通知書》、《戶籍登記表》等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服務時限網上申請審核:3個工作日申請材料審核:5個工作日2017遷入蘇州戶口條件第壹類:蘇州公安機關受理。
1.在城鎮投資實收資本654.38+0萬元以上、合法從業3年以上或近3年納稅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個人,允許整體遷入;
2、在市區購買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並由單位合法就業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允許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全家遷入;購房所需材料見文末圖片。
3、在市區購買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市區經商3年以上,近3年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允許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全家遷入;
4.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5.婚後需要避難的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
6.需要贍養子女的城鎮退休(失業)父母或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農村父母;
7符合入學和搬遷條件的人員申請父母投靠,需在子女遷入後至少五年內申請搬遷,且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蘇州市最低標準;
第二類:蘇州或縣級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在國外獲得學位的留學生;
3.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在本單位合法就業(經勞動保障部門登記並辦理特種作業許可證),連續工作2年以上,同時繳納社保、醫保、公積金,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專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5、根據畢業生就業政策,接受安置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和蘇州生源的高校畢業生;
6.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的在職幹部,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未成年或無業未婚子女;
三類:由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縣級市受理。
1.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的在職職工,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未成年或無業未婚子女;
2.生產急需並經考核符合條件的技術和管理人員;
3、根據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蘇州盛源技術(職業)學校畢業生;
4.往屆技術(職業)學校畢業生由單位合法聘用,參加社保、醫保、公積金,年齡在30周歲以下,工作滿2年,有合法固定住所;
第四類:除吳江地區外已參加社會保險、辦理居住證並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含1年)的流動人口,由蘇州市便民服務中心受理,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2017蘇州戶口遷移條件
市或縣級人事局受理:
(壹)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在國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三)具有中級職稱或者大學本科學歷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男40周歲以下,女35周歲以下;
(4)在本單位合法就業(經勞動保障部門登記並持有特種作業許可證),連續工作2年以上,同時繳納社保、醫保、公積金,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五)符合畢業生就業政策,接受安置蘇州市的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和大中專畢業生;
(6)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的在職幹部,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未成年或無業未婚子女;
(七)其他需要經人事局批準遷入的人員;
*上述第(1)至(3)項人員,除本人戶口外,允許隨配偶及未成年或無業未婚子女隨遷。以上條件符合人才落戶政策,可以直接以房產或單位集體戶名義落戶,不參與積分管理。
市或縣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壹)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的在職職工,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未成年或無業未婚子女;
(二)生產急需並經考核符合要求的技術和管理人員;
(三)符合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蘇州盛源技術(職業)學校畢業生;
(四)往屆技工(職業)學校畢業生被單位合法聘用參加社保、醫保、公積金,年齡30周歲以下,工作滿2年,並有合法固定住所;
(五)其他需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人員。
公安機關受理:
(壹)在城鎮投資實收資本654.38+0萬元以上,合法從業3年以上,或者近3年納稅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個人,允許整體遷入;
(二)在市區購買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單位合法就業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允許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整體遷入;
(三)在市區購買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住房,取得房產證3年以上,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允許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整體遷入;
(4)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五)結婚後需要避難的城鎮或農村無業配偶;
(六)需要投靠子女的城鎮退休(失業)父母或農村年滿60周歲、50周歲以上父母的;(7)符合入學和遷移申請父母投靠條件的,遷入後須隨子女申請遷移滿5年,且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蘇州市最低標準;(八)其他需要公安機關批準的人員。
符合上述條件者可申報參加積分落戶:市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安排壹定數量的流動人口遷入本市戶籍(即戶籍指標數),經政府批準後,分5月底和6月底前兩次向社會公布11。
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每年6月初和6月初12,根據入戶指標數量,按申請人的積分等級進行排序,經公安部門審核,在媒體上公示後,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入戶準入卡。60日內,取得準入證的人員憑積分戶籍準入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手續。戶籍遷入後,積分管理自動終止。
取得戶籍資格的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