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壹、招生原則
(壹)堅持就近入學原則。要按照“按區入學、學生就近入學”的原則要求,科學合理界定學校招生範圍,完善就近入學公平管理機制,確保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相對就近入學,進壹步完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居住證接受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2)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按照政府統籌規劃、屬地管理的原則,安全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實現公共服務全覆蓋,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3)堅持計劃招生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規定的“大學校規模”和“大班額”要求規劃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或擅自擴大班級規模。區域內適齡兒童人數大於學校招生計劃的,將劃分多校校區,確保大班額和超大班額的徹底消除。
第二,小學招生
(壹)報名程序:各學校於4月底前完成轄區內適齡兒童(2022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報名工作,核實轄區內適齡兒童名單;五月份預測的名稱;8月28日至30日統壹報名。
(2)報名要求:適齡兒童家長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子女憑戶口簿、房產證(流動人口需本市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學區或指定學校,核實材料後辦理入學手續。
(三)區劃:市區公辦小學招生區域按景德鎮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調整中心城區公辦小學招生區域的批復》(京府字[2020]19號)文件執行。微調新的小學招生和即將投入使用的學校招生。
1.二中新生招生區域為白鷺小區、江山府小區、薩格墩、東路194號、東路206號、曙光路1號。
2.遊泳學校(九中)新生招生區域為原遊泳學校招生區域和原九中招生區域。從今年開始,九中本部不再招收新的小學生。
珠山區、昌江區教體局要落實招生原則,按照上述招生要求,制定區屬公辦學校具體招生計劃,報市教體局批準後實施。
三、初中招生
為保持市區初中招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2022年市區初中招生將采取以下方式進行:按學區填報誌願、提前招生、直接招生、推薦錄取、自主招生、電腦派位、誌願調劑招生。
(壹)學區填報誌願和計劃錄取
市區初中分為四個學區。
學區1(原東學區)學校:壹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七中、長河中學、十九中、二十中、楊韜學校、竹山實驗學校;
二學區(原南學區)學校:二中、七中、十六中、十七中、二十六中、實驗學校、竹山實驗學校、十二中(長南學校);
三校區(原西校區)學校:三中、外國語學校、五中、七中、體育中學、實驗學校、長江實驗學校、長江白鷺學校(十五小校區)、長江白鷺學校(五小校區)、十二中(昌南學校);
四學區(原北學區)學校:三中、七中、九中、十三中、楊韜學校。
長河中學、長江實驗學校對口人數與初中招生計劃相當,原則上不再招收其他小學畢業生。
具有城鎮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想在學區內的公辦初中就讀,應在報名表誌願欄向學區內的1-3學校提出申請,以第壹誌願為主。每個誌願欄只能填報壹所學校,違反規定跨學區填報誌願和重復填報誌願無效。壹是誌願填報學校人數小於或等於學校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
(2)提前招生
市體育中學面向全市提前招生,要求小學畢業生到體育中學報名;市外國語學校面向全市提前招生,要求小學畢業生到外國語學校報名;市七中藝術班面向二校區(原南校區)、四校區(原北校區)、市九中合唱班面向全市提前招生。要求入學的小學畢業生必須填寫小升初登記表誌願欄,學校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後,根據全市統壹質量監測結果依次錄取。
(3)直接對直接的溝通
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小學畢業生(含流動人口子女)原則上全部直接轉入我校初中。為了控制大學校的數量,也為了有利於學區內初中的均衡發展,除了十六中、十九中、長河中學之外的其他市直學校,是否會根據小學畢業人數和初中招生計劃來決定。當年小學畢業人數不足初中招生計劃50%的,小學畢業生全部直升初中,否則不納入九年壹貫制。今年有長河小學、五中、九中、十六中、十七中、十九中、二十六中、珠山實驗學校(珠山區)、長江實驗學校(長江區)、十二中(昌南新區)等10所學校。
(4)推薦入學
1.推薦給城市畢業生
(1)推薦計劃:景德鎮壹中、二中從各自招生計劃中選拔50名學生向全市小學畢業生推薦。壹中、二中推薦計劃按小學畢業生人數占小學畢業生總數的比例分配給小學。
(2)推薦程序:城鎮小學畢業生只能填報兩個推薦中的壹個。根據全市小學推薦計劃和小學畢業生推薦情況,根據全市統壹質量監測結果和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綜合評價,依次確定小學推薦招生名單。
2.推薦給學區畢業生
(1)推薦計劃:壹中、二中、三中、田家炳外國語學校、五中、七中、九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六中、竹山實驗學校剩余招生計劃的50%用於學區推薦招生。推薦計劃按全市各學區小學畢業生人數占各學區小學畢業生總數的比例分配給小學。
(2)推薦條件:連續三年在畢業學校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因父母跳槽到我市工作,經市教體局批準從外地調入的除外),品學兼優。連續三年未在畢業學校就讀並從其他學校借讀的小學畢業生不得享受推薦。
(3)推薦原則:
①市教體局基礎教育處根據小學畢業生推薦誌願的1: 2和小學推薦計劃依次確定小學推薦資格名單。
(2)各小學對符合推薦資格的小學畢業生進行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綜合評價,確定推薦招生名單。
(3)直接相連的小學原則上不分配其他初中推薦招生計劃。
(4)對於推薦計劃未完成的初中,推薦計劃改為統招計劃。
⑤推薦入學的小學畢業生不得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
(4)推薦程序:
①符合推薦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含流動人口子女),由其所在班級提出申請,填寫《2022年城鎮小學畢業生自薦表》,由其父母或監護人親自簽署意見。要求參加推薦的小學畢業生只能報考所在學區的壹所學校。有城鎮戶口的,按戶口認定學區,流動人口子女按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地址認定。跨校申請推薦無效。
②市教體局基礎教育處出具符合推薦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名單。
(3)班主任從思想品德、學習能力、學習成績、身體素質、審美情趣等方面對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和考察,推薦品學兼優的學生。
(4)學校畢業班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班上報的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價後,根據推薦方案確定學校推薦名單,並在校內公示壹周。
(5)經公示無異議後,區屬小學簽署意見上報區教體局,區教體局簽署意見,審核推薦名單後報市教體局基礎教育;市直小學經公示無異議後將意見直接簽署至市教體局基礎教育處。
6.市教體局基礎教育處根據區教體局和推薦學校的意見,按推薦計劃組織錄取。
⑦在推薦過程中營私舞弊或弄虛作假的學校和個人,將由紀檢部門追究其責任。
(五)自主招生
京西學校、育才學校、白樹學校實行全市自主招生,不受戶籍和地域限制。小學畢業生可以在申請表的誌願欄填寫私立學校。誌願填報民辦學校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采用電腦派位錄取。
為了關愛留守兒童,二十六中招收了1留守兒童和流動人口子女宏誌班。十七中在1學區(原東學區)、4學區(原北學區)招收1留守兒童和流動人口子女詩棋班。竹山實驗學校在1學區(原東學區)、2學區(原南學區)招收1留守兒童和流動人口子女夢想班。宏誌班、詩棋班、圓夢班按誌願填報人數和全市統壹監控成績依次錄取。
(6)指定入學
無我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或來我市工作的流動人口子女在市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應在畢業小學或基礎教育局填寫《流動人口子女就讀初中申請表》。以上六種方式未被錄取的流動人口子女,由基礎教育局參照公安部門發放的居住證地址,安排到指定的公辦學校就讀。
流動人口子女公辦學校,學區1(原東學區):十七中、十九中、二十中、竹山實驗學校。二學區(原南學區):二十六中、珠山實驗學校、昌江區白鷺學校(第十五小學)、十二中(昌南學校)。三學區(原西學區):三中、外國語學校、昌江區白鷺學校(第五小學)、十二中(昌南學校)。四學區(原北學區):三中、外國語學校。
(7)計算機分配
第壹誌願填報某初中的小學畢業生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被計算機派位錄取。
電腦派位由市教體局基礎教育組織實施,市人大代表、CPPCC委員、區教體局、各城區小學、學生家長監督,市紀委紀檢監察組監督,市公證處公證,派位結果當場公布。
(8)轉學入學
電腦派位後,第壹誌願失敗的小學畢業生,將參照第二、第三誌願進行派位。如果所報讀的第二、第三誌願學校沒有名額,結合家庭住址等因素,轉到學區內名額不足的學校。可調劑入學的學校有三中、外國語學校、十六中、十七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六中、竹山實驗學校、長江實驗學校、白鷺學校、十二中。
四、工作要求
(壹)確保和諧穩定。各區教育體育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完善措施,落實責任,確保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序推進。要做好新聞宣傳和引導工作,特別是在招生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對群眾關心的重點政策和問題做好宣傳和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義務教育“權利與義務相統壹”的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按時送子女入學,依法接受和完成義務教育。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招生方案、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等,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2)加強學籍管理。區教體局、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學籍管理的規定,規範學籍管理。未被市教體局基礎教育處錄取或學校擅自招生的學生,不得申請學籍,市教體局財務處不撥付公用經費。無學籍學生報考普通高中時,不得報考重點中學。嚴禁出現分離國籍、空掛學籍、偽造學籍等現象,不得為非法跨地區招生和非法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轉移。各學校要在9月1前完成招生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小學壹年級電子學籍註冊和初中新生電子學籍轉移。
(三)落實優惠政策。凡通過第壹誌願、電腦派位錄取到第三中學、田家炳外國語學校、第十七中學、第二十中學、第十二中學(昌南學校),並在上述學校就讀滿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時按錄取線下降10分錄取到普通高中和省重點高中,其他情況不享受。
(4)嚴格規範招生。全面推行陽光招生,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壹)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關信息,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掛鉤的“捐款”。嚴禁提前組織招生和變相選調生。(三)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等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四)嚴禁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成績。⑤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校實行均衡班,嚴禁采取分班考試,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特色班、實驗班。
(五)保證不同群體的入學。依法保障流動人口子女、殘疾兒童少年、農村留守兒童、經濟困難家庭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將居住證作為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的主要依據,切實簡化入學程序和辦證要求,做到量入為出。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隨班就讀。對子女入學(包括烈士子女、義務兵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給予政策性照顧。其他人員的優惠政策按照《景德鎮市委、景德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景德鎮市“3+1+X”產業人才發展實施辦法(試行) >景德鎮市“3+1+X”產業人才發展十項政策>的通知》和市委人事相關政策執行。
(六)全面強化監督問責。區教體局和學校要進壹步完善違規違紀行為舉報受理機制,加強招生工作過程管理,市紀委駐市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確保招生工作公正、規範、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