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城市發展需要,打造綏芬河商貿旅遊名城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我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水平,實現出租汽車規範化管理,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壹、實施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的目的和意義
利用客運出租行業的“窗口”效應,全面實施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可以有效地提升綏芬河國際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形成口岸城市特有風格,打造魅力口岸城市;可以有效地提高客運出租行業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更好地為城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服務;可以更好地保證國內外乘客和經營者安全,有效地打擊非法營運,凈化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維護出租汽車經營者合法權益,為出租汽車行業發展奠定基礎,為城市經濟繁榮做出貢獻。
二、實施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的基本原則
1、保護出租汽車經營者根本利益;
2、市場引導,政策激勵,自願參與;
3、公開、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4、市場競爭,多家公司***同經營。
三、實施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的範圍和管理
1、全市所有具備合法營運資質的出租汽車均在此次公司化經營改革範圍內。
2、本方案所稱出租汽車,是指在綏芬河市市區內依法獲得營運許可,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運服務,並按行駛裏程或按行駛裏程和時間計費的小型轎車。
3、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4]81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黑政辦發[2005]16號)規定,確定我市出租汽車8年為壹個經營期。經營期原則按車輛已使用年限和新批準的經營期限合計不超過8年確定。
4、根據《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確定我市出租汽車行政管理部門是綏芬河市道路運輸管理站,具體負責出租汽車行業日常管理。
四、實施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的措施及優惠政策
鑒於我市出租汽車行業形成的歷史和現狀,為維護出租汽車經營者權益,加快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步伐,遵循公***資源社會***享、維護社會公平、尊重市場規律的原則,特制定如下方法、措施及政策:
(壹)出租汽車公司的確定
1、出租汽車公司的條件
(1)具備市工商部門確定的企業資質;
(2)具有對社會服務質量和對車輛承包經營服務的承諾;
(3)具備全資購買規定車型車輛的能力;
(4)自願申請;
(5)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由市政府出租汽車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經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改革領導小組同意,確定我市可以經營出租汽車業務的公司。
3、目前已成立的出租汽車公司有綏芬河市澳普爾汽車出租有限公司、綏芬河市太平洋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和綏芬河市嘉和汽車出租有限公司。本市出租汽車經營公司實行動態管理,市場進入和退出按《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二)參與改革的出租汽車公司的相關政策
1、實施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出租汽車市場經營資源將優先配置給取得出租汽車經營權的公司,經營權優先配置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好的出租汽車公司。
2、出租汽車公司必須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實行統壹車型、統壹服務標準、統壹標識,使用統壹的合同文本。
3、出租汽車安裝計價器,執行市物價局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運價。
4、為合理調控我市出租汽車數量,從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出租汽車公司向移交營運手續的經營者支付補償金,按照補償3臺車的營運手續投入2臺符合政府規定標準的出租汽車的比例配置經營權,出租汽車公司已支付補償金未投入車輛運營的經營權在全市需增加車輛時先行配置。
5、出租汽車公司根據政府配置的經營資源實行自營或承包經營, 按照國家規定為司機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保險費,科學合理地制定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
6、出租汽車公司全額出資購買車輛,車輛產權歸公司所有,經營期內經營權歸公司使用,公司支付補償金並擁有出租汽車數量不得少於100臺。
(三)現有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的相關政策
1、在2011年4月8日—6月8日兩個月內參加出租汽車公司化改革,辦理相關手續,按照政策由出租汽車公司發給補償金。具體標準是:2005年12月31日前獲得出租汽車經營權的給予補償金5萬元,2006年1月1日後獲得出租汽車經營權的給予補償金6萬元。
2、參加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的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領取補償金後,可以根據公布的出租汽車公司,自行選擇,自願加入,簽訂合同,繼續運營;不願意繼續經營出租汽車的領取補償金後,退出運輸市場。
3、在2011年6月8日之後參加出租汽車公司化改革,不再繼續進行個體經營的給予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經營出租汽車的,允許與出租汽車公司簽訂承包經營合同,不再發給補償金。
4、不參加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改革的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可以繼續經營到批準的經營期,經營期限屆滿後繼續個體經營的,按照已到期經營權數量三分之二的比例面向社會進行服務質量招投標,中標者取得下壹個經營期的經營權,同等條件下原經營者具有優先權。
5、參加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改革的個體經營者的舊車輛,經市車輛主管部門檢驗合格的,交警部門負責給予辦理營轉非手續,轉為自用。
(四)出租汽車車型的確定
1、經行業管理部門多次組織專家論證,經對多種車型的安全性、操控性、油耗、尾氣排放、售後服務、廠家優惠等指標進行綜合對比,並在此基礎上組織了廣泛的民意調查,經營車輛基本車型確定為上海大眾1.6L斯柯達明銳轎車,該車在前期試運行期間得到社會各界認可 。
2、各出租汽車公司可根據市場需要,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與出租汽車經營者***同選定,逐步增加適量高檔豪華轎車,數量最低不少於50臺。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改革領導小組:
組 長:吳慶蘭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宗元華 市政府黨組成員
盧建民 市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李學義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劉 愷 市交通局局長
劉文武 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運管站站長
成 員:王韶波 市法制辦主任
李永良 市信訪辦主任
朱曉義 市財政局副局長
付 民 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賀麗霞 市貿工委副主任
華純發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於敬濤 市交通局副局長
姜偉華 市工商局副局長
劉 丹 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季維亮 市物價局副局長
秦思武 市道路運輸管理站副站長
領導小組下設出租汽車管理辦公室,負責出租汽車公司化改革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運管站。
辦公室主任:劉文武,副主任:秦思武。
六、有關要求
1、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改革工作,認真履行屬於自己的職責,提高工作效率,為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改革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2、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行政,杜絕弄虛作假等現象的發生。
3、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部門應依據市場需求、運力空間、城市發展、道路狀況、出租汽車實載率等因素,合理調控出租汽車數量。
4、在出租汽車公司化改革期間,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出租汽車市場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對出現的非法營運按照規定給予上限處罰。
5、廣大出租汽車經營者要積極支持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改革工作,珍惜此次機遇,積極踴躍參與,為***建美好家園,構建和諧魅力綏芬河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