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填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職工薪酬表時,需要查看填表中的職工薪酬支出和納稅調整明細。
2.進入員工薪酬表單,先填寫工資和薪資費用。
賬面金額:是會計科目中記錄的具體金額。
比如工資15000是當年計提的,那就填15000。
3.實際發生額:實際支付給員工的工資額,從四年前5月31之前的具體工資額中扣除。
比如當年實際發放的工資為10000時,填寫10000。
4.稅額:稅法中允許扣除的工資額,通常是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額,為100萬。
5.納稅調整額:是帳戶金額與稅額之間的差額。如果稅額小於賬戶金額,就會形成增加。例:15000-10000=5000,增加5000。
6.如果企業還有福利費,按上述方法填寫職工福利費欄。
職工福利費:不超過65438+工資的04%,其余調整。
7.職工教育經費和勞務費也應根據帳戶中的金額、實際發生額和納稅額填列。
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的8%,超過部分進行調整。
勞務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的2%,超出部分進行調整。
員工工資表填好之後,只需填寫該期間的總費用明細表即可。
預扣員工工資是否應該在最終結算時進行調整?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八條的規定,本企業對帶薪休假(短期工資)及相關費用和成本的計提作了相應的會計處理。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34號)第二條規定,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實際支付給職工的應計匯款。
因此,建議企業可以從兩個角度考慮:
壹是企業計提的員工工資在年度結算結束前尚未發放的,需要按照規定增加。
第二,如果企業年末計提的員工工資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已經發放,那麽在匯算清繳時就不需要增加稅收。
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調整表怎麽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