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四大策略
策略壹:利用企業清算進行稅務籌劃
有些企業由於經營不善或其它原因,必須通過終結清算來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企業在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清算所得是指企業清算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扣除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企業未分配利潤、公益金和公積金後的余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在資本公積金中,除企業法定財產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贈的財產價值外,其它項目可從清算所得中扣除。對於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贈,發生時計入資本公積,清算時並入清算所得予以課稅,這相當於增值部分可以延期納稅。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可以創造條件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增值後的財產價值作為折舊計提基礎。這樣可以較原來多提折舊,抵減更多的所得稅,從而減輕稅負。
另外,企業可以通過改變企業解散日期來影響企業清算期間其應稅所得的數額。
策略二:利用“股權轉讓”變為“先撤資再增資”進行稅務籌劃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五條“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降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策略三:利用對外捐贈進行稅務籌劃
企業捐贈是壹種支出,但有時候捐贈時機選擇得好,相當於壹種廣告,並且這種廣告效益比壹般的廣告要好得多,特別有利於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因此,企業往往利用捐贈獲得節稅和做廣告的雙重利益。但新稅法對捐贈的稅前扣除有相應規定,企業在捐贈時應加以註意。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這裏的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對於企業自行直接發生的捐贈以及非公益性捐贈不得在稅前扣除。
策略四、利用產業優惠政策納稅籌劃
比如利用下列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壹)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有關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和安全生產的產業和項目的稅收優惠。
(三)運用安置特殊人員就業納稅籌劃
(四)運用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稅收優惠政策納稅籌劃
(五)利用地方性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