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企業所得稅稅率政策
1.對於小微企業來說,2022年的稅收優惠政策非常有利。年應納稅額低於100萬元的,按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額為100萬元至300萬元的,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年,很明顯,年度壹次性獎金仍在每月單獨納稅,而非入黨員工資收入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持續到2023年底。這可以減輕工薪階層的個人稅收壓力; 年增值稅最新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兩個方面: (壹)繼續實施生產性產業和生活性服務業附加扣除政策;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征繳.停止納稅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法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人或者單位不得違法違法.行政法規規定,私自納稅.停止納稅和減稅.免稅.退稅.同等稅收法規和其他補稅.決定行政制度沖突。2022年還有優惠稅嗎?
還是有的。1企業所得稅。對於小微利企業,預計2022年稅收優惠政策範圍將再次擴大!根據規定,截至2022年底,小微利企業年應納稅額低於100萬元的,按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截至2021年底,小微利企業年應納稅額為100萬元至300萬元的,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增值稅。壹是針對小規模納稅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繼續實施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由3%減征1%。3個人所得稅。最新消息,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將持續到2023年底,年度壹次性獎金將不包括在當月工資收入中。每月獨立納稅記錄政策的實施將持續到2023年底。對於工薪階層來說,稅收優惠政策的持續性非常有利,可以減輕個人稅收負擔的壓力。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征收、停稅、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人、單位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征收、停稅、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與稅收法規、行政法規相沖突的決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行政法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收代繳稅款責任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收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進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務,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款,依法征稅。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征收、停稅、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行政法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企業新購設備?
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設備設備扣除相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文件規定,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的新機器、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壹次性扣除本期成本,折舊不再按年度計算;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依照《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資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固資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等相關規定。 上述文件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外的固資。 二、根據《關於中小企業設備設備所得稅稅前扣除相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業新購設備、設備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單位價值的壹定比例自願選擇企業所得稅扣除。其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單位價值的100%可以壹次性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單位價值的50%可以壹次性扣除,其余50%可以按照規定在剩余年度扣除。 3、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增加科技創新抵扣支持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高新技術企業新購設備、設備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壹次性全額扣除,稅前允許100%扣除。 本政策可適用於2022年第四季度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公司。本政策不足扣除的,可結轉至下壹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外的固資;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條例》>的規定和管理條例〔2016〕32號)執行。 享受本政策的稅收征管事項,按照現行征管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