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只腳進門壹只腳出門的問題。我勸妳不要自己以身試法,到最後後悔也來不及了!!!虛開發票是指不如實開具發票的欺詐行為。納稅人和個人在商品交易過程中為偷稅漏稅或采購單位的某種需要開具發票時,在商品名稱、商品數量、商品單價、金額上弄虛作假,甚至利用熟悉的關系虛開交易發票。
2018年8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會議,* * *聯合部署開展為期兩年的打擊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擴大信息罪的客體是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可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監督管理制度。這是本罪區別於其他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本質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逐欄、分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借、轉讓或者代開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規定,必須按以下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1)字跡清晰。
(2)不得更改。
(三)項目完成。
(四)票貨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壹致。
(5)各項內容正確。
(六)所有份數均填寫,上、下份數的內容和金額相同。
(七)發票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八)在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內開具專用發票。
(九)不得開具偽造的發票。(十)不得開立專用發票使用。
(十壹)不得開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票證樣本不壹致的專用發票。“為了騙取稅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屬於違反發票管理制度的行為。同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可以抵扣大量稅款,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流失,嚴重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