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賬簿和法律記錄
根據泰國2000年的《會計法》,泰國商務部商業發展司司長有權頒布條例,規定企業必須妥善保管的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
此外,泰國《會計法》(2000年)第12條也規定了企業應妥善保存會計記錄的壹般原則。具體規定如下:
“在保管會計檔案方面,保管人必須準確、完整地將會計核算所需的文件發送給記賬人,使會計檔案能夠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如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或財務狀況的變化。”
會計記錄可以用外文書寫,但也要附泰文翻譯。所有的會計記錄都應該用墨水書寫、打印或印刷。
二、會計期間
新設立的公司、合夥企業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2個月結束時進行清算。之後每12個月結算壹次。企業如要改變會計期間,必須獲得稅務部門主任的書面批準。
三。報告要求
泰國《會計法》(2000年)規定,所有法人公司、合夥企業、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代表處和地區辦事處以及合資企業必須在每個會計期末編制相應的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必須經過審計,必須取得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但是,如果是根據泰國法律成立的合夥企業,其資本、資產和/或收入未達到部級規定的最低標準,其財務報告不受此限制。企業必須在每個會計期間結束後的150天內將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副本連同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壹起提交給稅務部門。
第四,會計準則
泰國的公認會計原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標準基本壹致。此外,會計政策和法定會計慣例是泰國公認的會計方法。泰國註冊會計師和審計師協會推動《公認會計原則》的實施。
權威機構。
企業選擇的會計政策必須始終保持壹致,有些變更可能需要稅務部門批準後才能實施。我們列出壹些可能有用的會計政策如下:
折舊:泰國稅法允許企業根據資產性質選擇不同的折舊率,這可能會使資產的折舊年限短於預期使用年限。稅法沒有強制企業使用最高折舊率;企業可以選擇較低的折舊率,使折舊年限接近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如果會計使用較低的折舊率,所得稅申報表也必須使用相同的折舊率。
養老金計劃:壹般來說,養老金或公積金的供款不能作為扣稅,除非已經據實支付給員工,或者這些養老金或公積金符合泰國公積金法規定的相應條件,並且已經由合格的基金經理管理。在大多數情況下,養老金的繳款額不是根據精算模型計算的。
合並報表:無論私人有限公司擁有的子公司是在泰國還是在國外,公司都不必向稅務機關或其他政府部門提交合並會計報表。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編制合並會計報表,並提交給泰國證券交易所。
法定盈余公積金: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時,應當至少提取年度凈利潤的5%,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當盈余公積金達到其註冊資本的65,438+00%時,不得提取。無論公司是否宣布分紅,都必須至少按照年度凈利潤的5%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達到核定資本的10%時,可以不再提取。
股息:股息和普通股息壹樣,都是應稅收入,只有在核定資本增加時才申報。法律要求股東認購所有批準的資本。
動詞 (verb的縮寫)審計標準和要求
每個會計年度,法人實體(如有限公司、註冊合夥企業、外國企業分支機構、代表處或地區辦事處、合資企業等。)必須向稅務部門和工商登記機關提交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