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檔案法制化建設的現狀
1、社會檔案法制意識淡薄。
意識決定行動,檔案法制意識在人們遵守和執行檔案法規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檔案法制化建設需要得到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但由於檔案工作不可能成為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檔案部門不處於熱線,往往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和支持,甚至檔案部門自身也對檔案行政執法存在認識上的偏差,致使檔案行政執法“軟弱無力”,不足以對違法者形成影響,更不可能真正制裁其違法行為。由於全社會檔案法制意識淡薄,使得檔案行政執法缺乏廣泛的社會基礎,在作出具體執法行為時困難很大,與工商、稅務、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相比,顯得蒼白無力。
2、檔案法規體系尚待健全。
近年來,我國的檔案法規建設取得了很大進步,重新修訂了《檔案法》,頒布了《檔案法實施辦法》,此外,各級地方檔案事業管理部門也紛紛出臺了地方性檔案工作 規章制度 。這些法規為解決新時期檔案工作遇到的新問題提供了依據,但是,與檔案法制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現有的檔案法津法規缺乏系統性、可操作性以及執法嚴密性,檔案法規體系尚待完善。例如在確定違法情節、裁定標準等適用哪些具體條款時難以把握,彈性大,執法手段單壹,對有法不依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怎麽處理沒有明確規定,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
3、檔案行政執法力度不夠。觀瞻十余年來的檔案行政執法情況,可以發現,很多地區違反《檔案法》及有關檔案法律法規的事件仍時有發生,但真正得到處理的卻極少。個別地方辦了個別案件,也是草草收場,達不到宣傳教育效果。不少執法人員存在檔案部門是“軟單位”、無權無勢沒有必要得罪人的思想,做“老好人”,逢事繞著走,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孰視無睹,得過且過,違法不究。
4、檔案行政執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檔案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理念、法制業務素質等,還遠遠不能適應檔案法制建設的需要。有些檔案執法人員對檔案法律、法規研究得不夠,不熟悉有關法律條文,哪些情況屬於違法行為,應該如何處罰,心中沒底。基層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許多同誌並沒有拿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去學法、懂法、執法,而只是忙於各種具體事務。另外,從基層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已開展的學法活動來看,多數單位也僅局限於法律條文的學習,而研究如何運用這些法規去處理問題、解決問題的並不多。
二、檔案法制化建設的對策
1、做好檔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營造檔案法制化建設的社會氛圍。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經常性地組織開展現場咨詢、廣播宣傳、懸掛標語、布置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的檔案法規宣傳活動,進壹步提高幹部群眾貫徹執行檔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提高對檔案工作的支持度和參與度,為檔案法制化建設營造壹個優良的外部環境。使社會公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同誌充分認識到,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檔案機構等是法律的規定,保護檔案是必須履行的義務,不按規定移交檔案、檔案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等行為是違法行為。是否重視和加強檔案管理工作,不僅是壹個工作態度問題,而是是否守法、執法的原則問題。當檔案法制意識在社會各層面中具有較高的普遍性時,檔案法制化建設便會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強檔案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檔案法規體系。必須將檔案立法作為壹個系統工程來抓,既要強調國家制定的檔案法律的科學性、嚴密性、系統性和前瞻性,又要增強國務院及省(市、自治區)以下各級檔案法規的具體性和可操作性,確保檔案法規體系的嚴肅性、權威性,增加其靈敏度和懲戒力度。建立健全檔案法規體系,對於加強檔案法制建設,保障檔案事業的健康發展,無疑具有現實而又深遠的意義。
3、深入開展檔案執法檢查工作,加大對檔案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檔案執法是檔案法制建設的關鍵環節,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是法律賦予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神聖職責。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堅持聯合執法檢查與獨立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建立壹整套完善的檔案行政執法機制,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檔案工作、綜合檔案館建設等進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檔案違法違規案件,對違法違規現象予以通報,督促整改,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4、積極實施“人才興檔”工程,努力培育壹支過硬的檔案行政執法隊伍。執法人員素質在壹定意義上決定著法律的實現程度。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積極實施“人才興檔”工程,重點加強對檔案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加大培訓考核力度,使他們不僅熟悉檔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還要了解《憲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條文,不斷提高其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與此同時,從制度上規範和約束檔案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行為,培養壹支既具備系統的檔案工作知識,又具備系統的法律知識、思想工作作風過硬的檔案執法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