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談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的和意義

談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的和意義

稅收籌劃就是在充分利用稅法中提供壹切優惠的基礎上,在諸多選擇的納稅方家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後利潤最大化。

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對企業來說,它具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擬就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作壹探討。

壹、從固定資產折舊看稅收籌劃固定資產的折舊涉及到三個問題: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年限的估計和凈殘值的確定。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包括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

在這三種方法中,加速折舊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

這樣,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前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會減少,而後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會增加,使企業前期少繳納所得稅,後期多繳納所得稅,即企業的壹部分所得稅繳納時間後移,企業就相當於獲得了壹筆無息貸款;而就工作量法來說,如果前期工作量大,則和加速折舊法具有相似的效果,也可使企業前期少繳納所得稅,後期多繳納所得稅。

因此,我們可以利用折舊方法的選擇來進行稅收籌劃。

國家稅法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按財政部制定分行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在企業實踐中,對於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術進步較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應盡量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對於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汽車、大型設備,如果它們的前期工作量大,後期工作量少,則應盡量采用工作量法,從而達到前期少繳稅,後期多繳稅的目的。

在折舊方法確定之後,首先應估計折舊年限。

稅法對於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有壹定規定,但是其規定的年限是有壹定彈性的。

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可盡量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從而使企業前期折舊多,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其次,還應估計凈殘值。

國家稅法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值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稅務機關備案。

因此,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在估計凈殘值時,應盡量估計的低壹點,這樣可以便企業的折舊總額相對多壹些,而且各期的折舊額也相對多了,從而使企業在折舊期間少繳納所得稅。

二、從存貨計價方法看稅收籌劃國家稅法規定,存貨的計價方法主要有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

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如果物價持續上漲,采用後進先出法可以使企業期末存貨的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達到減少所得稅的目的;反之,如果物價持續下降,采用先進先出法,可以使企業期末存貨的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也達到了少繳納企業所得稅(遞延性)的目的;而在物價上下波動時,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可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較為均衡,避免高估利潤,多繳納所得稅。

2000年5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對後進先出法的使用進行了限定,即只有企業正在使用的存貨實物流程與後進先出法相同時,才可以采用後進先出法確定發出或領用存貨的成本。

因此,對企業來說,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只有當企業正在使用的存貨實物流程與後進先出法壹致時,才可以使用後進先出法,否則只能采用別的存貨計價方法。

在物價持續下降時,企業應采用先進先出法,而當物價上下波動時,企業最好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在存貨當中還有壹種特殊的存貨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計價方法和壹般的存貨不同。

國家稅法規定,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可以壹次扣除或分期攤銷。

壹次攤銷是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壹次性攤銷其成本;而分期攤銷是在領用時先攤銷壹部分成本,再在以後分次攤銷剩余的成本。

我們可以看出,壹次攤銷與分期攤銷法相比,前期攤銷的費用校多,後期攤銷的費用較少,從而使企業前期納稅較少,後期納稅較多,相當於獲得了壹筆無息貸款。

因此企業可選用壹次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進行攤銷,從而達到增加利潤的目的。

三、從研究開發費用的角度看稅收籌劃國家稅法規定,國有、集體工業企業及國有、集體企業控股並從事工業生產經營的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達到10%(含10%),其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除按規定據實列支外,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對於國有、集體工業企業及國有、集體控股並從事工業生產經營的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來說,如果它們要進行技術研究開發時,應盡量利用這壹政策,從整體上考慮研發費用的安排,在不影響研究開發項目進程的情況下,盡量使每年的研發費用都比上年增長10%,從而充分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達到少繳納所得稅的目的。

四、從企業銷售收入的角度看稅收籌劃納稅人如果能夠推遲應納稅所得的實現,則可以使本期應納稅所得減少,從而推遲或減少所得稅的繳納。

對壹般企業來說,最主要的收入是銷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遲銷售商品的收入的實現是稅收籌劃的重點。

在企業銷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銷售商品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收入確認時間,而訂貨銷售和分期預收貨款銷售則在交付貨物時確認收入實現,委托代銷商品銷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這樣企業可以選用以上的銷售方式來推遲銷售收入的實現,從而延遲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企業要綜合運用各種銷售方式,既使企業延遲繳納企業所得稅,又使企業的收入能夠安全地收回。

另外,對於臨近年終所發生的銷售收入,企業應根據稅法規定的確認條件進行稅收籌劃,推遲收入的確認時間,使當年的收入推遲到下年確認。

例如對於分期收款銷售商品來說,對於本應在12月確認的銷售收入可在訂立合同時約定在次年1月支付,從而將收入延遲到第二年確認。

  • 上一篇:松滋個體工商戶簡易註銷流程是怎樣的?
  • 下一篇:安徽2022年個人社保繳費標準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