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分階段實施特困行業企業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分階段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
根據通知,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適用的三項社會保障費延期繳納。以單位形式參加上述行業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雇工的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對於職工應當繳納的部分,企業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費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可在2023年底前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在實施期限方面,《通知》明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延期繳納時間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延期繳納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以申請不同期限的延期付款。已繳納2022年4月份費用的企業,可以從5月份開始申請延期,延期月份相應延長壹個月,也可以申請退還4月份的費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司司長鄭表示,預計上述延期繳納政策可增加企業和個人現金流量800多億元,對緩解這些行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資金壓力、穩定就業、渡過難關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廳廳長歸真進壹步表示,緩繳社會保險費不會影響職工的社會保障權益。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定返崗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和失業救濟等相關待遇。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不影響企業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緩繳期間,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補足緩繳的養老保險費後,不影響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