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村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完善基礎設施配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市政府決定凍結滕州市振興南路延伸工程區域建設等各類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凍結的範圍
1、_堆村地區:東臨規劃和平路,西臨糧庫東墻;南起騰飛西路,北至_堆村。
2.兩個村的居民區:軸心村和安莊村。
3.振興南路延伸工程區域規劃用地範圍。
二、凍結時間限制
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
第三,凍結內容
(壹)新建、臨時建設、擴建、改建各類建築物;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的;
(三)房屋、廠房房屋租賃賬戶的確認、交換、出售、抵押、贈與、分析、租賃、分類;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房屋裝飾和改造,擴大廠內新購設備的再生產;
(五)種植綠地、美化景觀、安裝燈飾及其他地面附著物;
(六)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事項。
四、工作要求
(壹)本通知下發後,市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和農村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稅務局、滕州供電部門、中國移動滕州分公司、中國聯通滕州分公司、中廣有線滕州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徐紅鎮、涇河街道在新確定的凍結範圍內停止壹切手續。
(二)本通知下發後,市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徐紅鎮、涇河街道要相互配合,加強凍結範圍檢查,嚴厲查處未經合法批準的違法購地建設行為;凍結範圍內的各類違法建築,由責任單位按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處理;對不服從管理,仍對凍結範圍內違法建設置若罔聞的,依法處理;凡不聽勸阻,影響正常管理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凍結區內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許可美化、增亮、擴大新設備和搶建建築物、構築物的再生產,在征地拆遷時不予補償。
(四)凍結範圍內的村集體、村民、企事業單位要樹立大局意識,積極支持和配合改造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