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自匯算清繳之日起三年內,發現其多繳稅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稅款。
3.如果妳是直接從開發商手裏買的房,開發商已經向妳收取了3%的契稅並幫妳繳納了,而且妳符合家庭唯壹住房契稅減免政策,可以根據不同情況減免。
4.契稅退稅需提供基本資料:戶口本復印件(農村戶口需更新)、農村轉城鎮居民確認函原件、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家庭(購房人)無房證明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銀行信息、購房合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壹條納稅人多繳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退庫的,應當依照有關國庫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還。
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造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或者騙稅,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