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批準使用電子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根據其申請,在批準的範圍內開具發票。該功能為企業納稅人在線申請增值稅電子發票。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稅收抵免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0號2065438
二、經營前提
1.先決條件:
1)納稅人狀態正常;
(二)納稅人未被停止提供發票;
3)納稅人持有有效的票證類型進行審批;
4)納稅人有相應票種的可用量;
5)壹窗比對無異常記錄或異常已處理;
(六)納稅人沒有欠稅記錄;
2.唯壹允許申請的票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三、功能節點
網上稅務局-我想辦點事-發票處理-發票網上申請(電子發票適用)
四、操作步驟
(壹)網上稅務局納稅人申請。
登錄網上稅務局,點擊右側“我要辦點事”中的“發票辦理”菜單,點擊“發票網上申領(電子發票)”後的【辦理】按鈕,進入辦理頁面。
第壹步:填寫表格。
註:1。該模塊僅適用於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申請;2.申請完成後,請在處理狀態為“完成(通過)”後,從開票軟件下載電子數據。
第二步:提交
步驟3:驗證CA
在彈出的對話框中輸入CA密碼,點擊【確定】,驗證CA密碼是否正確。
CA通過驗證,提交表單,彈出申請成功的提示框,點擊【確定】。
您可以在事件進展中查詢提交成功的事件的受理狀態。
當反饋狀態為“已關閉(已同意)”時,該事項已關閉。
完成後,您可以查看結果通知,如下所示:
(二)納稅人開票軟件下載數據(磁盤)
納稅人從開票軟件下載數據,具體操作同《網上發票申請(適用於專業配送)網上操作手冊》中的“納稅人開票軟件下載數據”壹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