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又作“天要落雨娘要嫁人”)是壹句老少皆知的 俗語,用來比喻必然發生、無法阻擋的事情。
2、解釋:比喻事物發展有其客觀規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3、典故:
此俗語中的“娘”有兩種解釋,壹謂“母親”,另壹謂“姑娘”。請看下面詳解:“娘”的解釋來自壹典故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是句民諺。這句民諺還帶有壹段故事。
傳說古時候有個名叫 朱耀宗的書生,天資聰慧,滿腹經綸,進京趕考高中狀元。皇上殿試見他不僅才華橫溢,而且長得壹表人才, 便將他招為駙馬。“ 春風得意馬蹄疾”,循慣例朱耀宗壹身錦繡新貴還鄉。臨行前,朱耀宗奏明皇上,提起他的母親如何含辛茹苦,如何從小將他培養成人,母子倆如何相依為命,請求皇上為他多年守寡壹直不嫁的母親樹立?貞節牌坊。皇上聞言甚喜,心中更加喜愛此乘龍快婿,準允所奏。朱耀宗喜滋滋地日夜兼程,回家拜見母親。
當朱耀宗向娘述說了樹立貞節 牌坊壹事後,原本歡天喜地的朱母壹下子驚呆了,臉上露出不安的神色,欲言又止,似有難言之隱。朱耀宗大惑不解,驚愕地問:“娘,您老哪兒不舒服?”
“心口痛著哩。”
“怎麽說痛就痛起來了?”
“兒呀,”朱母大放悲聲,“妳不知道做寡婦的痛苦,長夜秉燭,垂淚天明,好不容易將妳熬出了頭!娘現在想著有個伴兒安度後半生,有件事我如今告訴妳,娘要改嫁,這貞節牌坊我是無論如何不能接受的。”
“娘,您要嫁誰?”
“妳的恩師?張文舉。”
聽了娘的回答,好似晴天壹聲炸雷,毫無思想準備的朱耀宗頓時被擊倒了,“撲通”壹下跪在娘的面前:“娘,這千萬使不得。您改嫁叫兒的臉面往哪兒擱?再說,這‘ 欺君之罪’難免殺身之禍啊!”
朱母壹時語塞,在兒子和戀人之間無法做到兩全其美。
原來,朱耀宗八歲時喪父,朱母?陳秀英強忍年輕喪夫的悲痛,她見兒子聰明好學,讀書用功,特意聘請有名的秀才張文舉執教家中。由於張文舉教育有方,朱耀宗學業長進很快。朱母歡喜,對 張文舉愈加敬重。朝夕相處,張文舉的人品和才華深深打動了陳秀英的芳心,張文舉對溫柔賢惠的陳秀英也產生了愛慕之情,兩人商定,待到朱耀宗成家立業後正式結婚,白首偕老。殊不料,這樁姻緣卻要被蒙在鼓裏的朱耀宗無意中攪黃了,出現了這樣尷尬的局面。
解鈴還須系鈴人。正值左右為難之際,朱母不由長嘆壹聲:“那就聽天由命吧。”她說著隨手解下身上壹件羅裙,告訴朱耀宗說:“明天妳替我把裙子洗幹凈,壹天壹夜曬幹,如果裙子曬幹,我便答應不改嫁;如果裙子不幹,天意如此,妳也就不用再阻攔了。”
這壹天晴空朗日,朱耀宗心想這事並不難做。便點頭同意。誰知當夜陰雲密布,天明下起暴雨,裙子始終是濕漉漉的,朱耀宗心中叫苦不叠,知是天意。
陳秀英則認認真真地對兒子說:“孩子,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天意不可違!”
事已至此,多說無益。朱耀宗只得將母親和恩師的婚事如實報告皇上,請皇上治罪。皇上連連稱奇,降道禦旨:“不知者不怪罪,天作之合,由她去吧。”
“姑娘”的解釋
對“娘”還有另壹種解釋,即認為這裏的“娘”不是指母親,而是指姑娘。“娘”字的本義是少女,現在南方還常以“娘”為女孩取名。而“姑娘要出嫁”似乎比“ 寡婦要出嫁”更為順理成章。其中“娘”字,有關辭書未作說明,壹般則理解為母親。但稍加推敲,就會發覺這種解釋很難講通:“天要下雨”乃自然之理,必然之勢;母親是已嫁之人,難道還非得再嫁、改嫁不可?“娘要嫁”既然與“天要下雨”並列,兩者壹定具有邏輯上的相似點,這樣方能合起來構成同義比喻,***同說明壹個道理。比如用“ 六月飛雪公雞下蛋”來比喻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六月飛雪”與“公雞下蛋”具有相似點,屬同義比喻,所以兩者能夠合說並舉。準此分析,“娘”顯然不能解作母親。
今謂此“娘”當作少女、姑娘。“娘”古有少女、姑娘義。例如:宋 郭茂倩編《樂府詩集·清商曲辭·子夜歌》:“見娘喜容媚,願得結 金蘭。”又《黃竹子歌》:“壹船使兩槳,得娘還故鄉。”唐?白居易《對酒自勉》詩:“夜舞 吳娘袖,春歌蠻子詞。”唐?李賀《唐兒歌》:“東家嬌娘求對值,濃笑書空作‘唐’字。”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壹本第三折:“可喜娘的臉兒百媚生,兀的不引了人魂靈!”明 孫仁孺《東郭記》第十壹出:“俊嬌娘,如何不教人兒想。”他如 杜麗娘、?杜十娘、宛娘、紅娘的“娘”亦為此義。今寧波方言管女孩為“小娘”,“娘”字猶存古義;日本漢字“娘”仍用作少女之稱,而非母親,並其證。
當母親講的“娘”本作“女襄”(因簡化字後“女襄”與娘字合並,因而“女襄”算作繁體。百度系統中繁體會自動轉換成簡體,故無法直接顯示此字),“女襄”“娘”原是兩個不同的字,《玉篇·女部》:“女襄,母也。娘,少女之號。”《廣韻·陽韻》:“女襄,母稱。娘,少女之號。”故“ 爺娘”本作“爺娘”或“ 耶娘”,如古樂府《木蘭詩》:“爺娘聞女來,出郭相 扶將。”唐 杜甫《兵車行》:“耶娘妻子走相送,塵埃不見鹹陽橋。”“娘”“娘”二字在 敦煌寫本中已見混用,後世則多以“娘”為“娘”;加上“娘”的少女、姑娘義現在已不單獨使用,只在“漁娘”、“新娘”等詞中還保存年輕女子義,所以壹般人見“娘”即認“母”,這正是造成對“天要下雨娘要嫁”的“娘”字費解、誤解的原因。
清人王有光《吳下諺聯》卷二“天要落雨娘要嫁人”條雲:“天,純陽無陰,要落雨則陽之求陰也;娘,孤陰無陽,要嫁人則陰之求陽也。如矢赴的,如漿點腐,其理如是,其勢如是。”這段文字從陰陽角度闡釋了“天要落雨娘要嫁人”的“道理”,王氏雖然未及“娘”的詞義(也許他認為其義自明,根本不需要解釋),但從“娘,孤陰無陽”的說解看,他顯然是把“娘”當作未婚女子的,如果是已婚的“母親”,則不能說“孤陰無陽”了。常言道:“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 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留成仇”。姑娘嫁人合乎天理人道,是人類社會的必然規律;而“天要下雨”則是自然界的必然規律。正是基於這種邏輯上的相似點,人們把兩者合在壹起,使之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成為壹句很有表現力的民間俗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