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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事關2022年度社保基數調整

關於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參保單位、參保職工:

根據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煙臺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全市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煙人社字〔2022〕95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有關通知要求,為做好2022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及差額補退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壹、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

2022年度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9899元、下限為398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新的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對本年度單位申報的職工月繳費工資重新進行封頂保底,超出的差額部分作退費處理,不足的差額部分作補收處理。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上下限按此執行。

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按6633元執行。

二、繳費基數調整規則

(壹)對未完成申報繳費的月份按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稅務部門分別依職責於9月起調整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各參保單位和個人按重新封頂保底後的繳費基數申報繳費。

(二)對已完成申報繳費的月份進行繳費基數調整差額補退。對於本年度已完成申報月份的繳費,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量生成繳費基數調整補退差額,

差額為正數的

由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進行補繳

差額為負數的

由社保基金財務部門進行退費或沖抵以後繳費

差額部分補退業務均由原單位代扣代繳或代辦退費。

(三)不再調整繳費基數的情況。社會保險關系已轉移接續到新參保地、死亡、出國等賬戶已結清人員,不進行繳費基數調整。企業已經在市場監管部門註銷的,原則上不再進行繳費基數調整,如有特殊情況,依申請辦理。

(四)緩繳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基數調整。已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緩繳期間產生差額的單位部分,待緩繳期滿後與緩繳部分壹並繳納;產生差額的個人部分隨當期應繳壹並繳納。

(五)按固定基數繳費單位繳費基數調整。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等按固定繳費基數核定繳費的單位,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量生成補收差額。

三、差額退費的返還

本年度企業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原暫定為20599元、4121元,均高於實際公布繳費基數上、下限,因此部分企業存在需要退返基數差額的情況。單位可以選擇沖抵之後月份繳費的方式進行處理,若次月繳費金額小於退費金額的,也可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退費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各參保繳費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將此次涉及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情況、職工基數下調個人繳費部分繳納額及差額保險費抵扣返還額等詳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對於本年度已經離職職工的個人差額退費部分,原單位應盡到企業職責,及時聯系職工做好代為退費的工作。

若單位存在本年度繳費基數與上年度月均工資不符情形的,可向各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根據稽核結果進行調整。

四、靈活就業人員差額補繳

對於本年度已經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統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生成差額補繳單據,推送至稅務部門,靈活就業人員可按如下方式繳納:

社保經辦機構生成單據後,繳費人通過1微信小程序“山東稅務社保費繳納→靈活就業→特殊繳費→增加人員後點擊下壹步→正確選擇社保經辦機構後即可繳費”;2微信公眾號“山東稅務-微信辦稅-自然人登錄-靈活就業→特殊繳費→增加人員後點擊下壹步→正確選擇社保經辦機構後即可繳費”;3支付寶“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繳費-靈活就業→特殊繳費→增加人員後點擊下壹步→正確選擇社保經辦機構後即可繳費”;4登錄山東省電子稅務局或者前往稅務大廳。(繳費人員可撥打稅務咨詢電話12366進行具體咨詢。)

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煙臺市稅務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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