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情況,個人房產通過中介公司出租,個人與中介公司簽訂相關合同,可以理解為中介公司出租個人房產。根據合同規定,中介公司需支付個人租金並遵守房屋出租的相關要求,然後中介公司可以將房產出租給任何符合合同要求的人。
這兩種情況下個人需要如何納稅?中介公司應該如何納稅?
答:*九種情況:個人通過中介公司出租其房產的,應采取以下規定:
1.對於個人:個人出租非住宅房產的,需要按照正常情況繳納營業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出租為住房的,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規定執行:
(壹)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三)對個人出租住房,在3%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於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收取的手續費,按照營業稅中的服務業征收,稅率為5%,這部分收入並入中介公司的收入;中介公司為企業的,應並入企業所得稅收入;中介公司為個體戶或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的,其收入應並入個人所得稅收入。
第二種情況,個人先將其房產出租給中介公司,個人應繳納的稅費與*9種情況相同。對於中介公司轉租租賃房產,公司需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
但需要註意的是,上述優惠政策適用於個人承租的住房。如果是非住房,不適用上述政策,應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