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價計征,計稅依據是房產原值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
2、從租金征收(即房產出租),以房產出租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征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比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扣除幅度為30%;
3.房產稅稅率是成比例的。如果按照房產殘值評估,年稅率為1.2%;如果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評估,年稅率為12%。應納房產稅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基於屬性的原始值:
應納稅額等於財產的原值乘以(1減去10或30%)乘以稅率;
(2)以房地產租金收入為基礎:
應納稅額等於不動產租金收入乘以稅率。
購買房屋需要繳納的稅費如下:
1.契稅: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2.印花稅:簽訂合同時直接繳納,占總房價的0.05%;
3.銀行按揭費用;
4.大修基金:購房款的2%至3%為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5.物業管理費:自收房之日起,至購房人驗收房屋之日止計算;
6.所有權登記費;
7.交易費。
綜上所述,在選擇繳納房產稅時,需要考慮財務狀況、稅收籌劃、投資回報等因素。在稅收籌劃上,可以采用不動產轉讓、不動產租賃、貸款抵扣等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壹次性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免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不動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類似不動產核定。
不動產出租的,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如果按照房產殘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如果按照不動產租金收入繳納,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