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壹般是納稅人無意為之的行為,偷稅是明知而不交。
逃稅是納稅人故意不納稅或少納稅的行為。對於偷稅者,稅務機關應責令其限期按規定補繳漏繳的稅款。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加收滯納金。偷稅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法規定,不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其中偷稅是指故意采取非法手段避稅的行為,而偷稅不是主觀故意,導致少繳稅款。偷稅占應納稅額10%以上,將涉嫌刑事犯罪1。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通過欺騙或者隱瞞等手段逃避繳納稅款的違法行為。比如為了少繳稅或者不繳稅。故意少報或者隱瞞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營業利潤的;故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財產、收入和利潤的轉移;偽造、變造或者銷毀賬簿、單據或者會計憑證等。逃稅損害國家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是壹種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犯罪。構成偷稅犯罪的,要依法懲處。
偷稅漏稅是指納稅人非故意不繳稅或少繳稅。偷稅漏稅是由於納稅人對稅法和財務制度不熟悉,或者工作中粗心大意造成的。如誤用稅率、遺漏應稅項目、低估應納稅數量、錯算銷售額和營業利潤等。法律依據
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期限的犯罪,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逃避偵查、審判的,追訴期限的延長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