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稅稅率中,圖書實行的是低稅率。
根據最新的增值稅稅率,在2019年4月1日起,對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圖書、報紙、雜誌,稅率下調為9%。
圖書的增值稅可以享受免稅。
根據規定,圖書的批發和零售環節的增值稅在2018年至2020年底可以享受免稅,但是要註意,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圖書增值稅可以先征後退
根據規定,對於壹些特定的圖書出版物的增值稅實行100%先征後退的政策。
有7類出版物可以在出版環節享受這壹政策。分別是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專為少兒發行的報刊和中小學課本,為老年人出版的報刊,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圖書和期刊,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註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號)附件1列明的特定圖書、報紙和期刊名單。
在出版環節,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可以享受100%先征後退增值稅政策。但因為我國實行流通環節只征收壹次增值稅,所以第壹類在出版環節執行100%先征後退的出版物不享受本環節的政策。另外《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 53號)附件2列明的報紙也不享受出版環節。
在印刷、制作業務中執行100%先征後退增值稅的出版物有,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以及列入(財稅〔2018〕53號)附件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對於享受先征後退政策的納稅人,必須是具備相關出版物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而且享受這壹稅收優惠的出版物要在財務上單獨核算,否則無法享受先征後退。已按軟件產品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電子出版物不得再按上文申請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
圖書出版物在增值稅的征繳中,既享受低稅率,也有免稅和先征後退,多種方式的適用範圍要區分清楚。想了解更多財稅知識,歡迎關註財稅智囊團shuizhinang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