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壹般都是在月末根據銷售額計算預繳土地增值稅並申報、繳納。
問題二:房地產土地增值稅預繳率是多少,誰知道怎麽算 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於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後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預征的方法。
預征是按預售收入乘以預征率計算,預征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情況核定。
假定A房產開發企業計劃開發住宅樓5棟, 2015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預計收入總額50000萬元,2014年壹季度取得預售收入10000萬元,當地核定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2%,則應預繳的土地增值稅為10000×2%=200萬元。
問題三:土地增值稅什麽時候預征 在我國現行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中,土地增值稅屬於地方稅種。目前的土地增值稅實行“預征+清算”的管理模式。在項目銷售階段,按月或季度以申報收入預征土地增值稅;在項目售完之後,再按照實際銷售收入所得,清算應納所得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在昨日通知中表示,正在研究預征率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掛鉤機制,“改變部分地區預征率偏低,與房價快速上漲不匹配情況。”按照昨日通知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今後東部地區省份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不得低於1%。
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批準的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外,自2007年1月1日開始,壹律按預售收入1%---3%預征土地增值稅。
據了解,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周期壹般比較長,不少項目還采取分期開發或滾動開發方式,財務核算復雜。近年來大部分已預征土地增值稅的開發項目,已經全部或大部分售出,進入清算高峰期。
f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預征時間是在房屋?開始預售有預售帳款收入時,是按預售帳款收入*1%-3%預征收的。
清算時間是在?該項目可售面積超過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
問題四:房地產公司土地增值稅預繳率是1.5%,但是預繳基數是什麽?是銷售額還是增值額? 土地增值稅目前分兩種繳納方式,先是預繳,最後清算。預繳是指在房地產項目銷售或預售的過程中按照核定稅率征收,各地稅率略有不同。在2008年以前,各地土地增值稅預繳的額度壹般在0.5%-1%,2008年初,廣州將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從0.5%提高到1%,其他商品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從0.7%提高到2%。隨後,各地紛紛仿效廣州做法。將預繳稅率提高到1%-3%。
在項目銷售結束後應進行清算,清算後按照四級累進制計算應繳稅額,毛利達50%的部分增值稅稅率達到利潤率30%,毛利高於200%的部分,增值稅稅率更是達到60%。
房地產公司土地增值稅預繳率是1.5%,預繳基數是預收款額(或銷售收入)。因為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時不壹定確認銷售收入,只要取得預收款就要按比例預交土地增值稅。
希望對妳有所幫助哈!
問題五:房地產企業什麽條件下要預繳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企業取得銷售收入時需要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並預交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
問題六:預繳土地增值稅可否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個人認為可以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
第三章 成本、費用扣除的稅務處理
第十壹條 企業在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與扣除時,必須按規定區分期間費用和開發產品計稅成本、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與未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
第十二條 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準予當期按規定扣除。
第十三條 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的核算應按第四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問題七:房地產預繳的土地增值稅怎樣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房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預繳的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在年度企業所得稅清繳時如何扣除?1、在預繳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的當年扣除,也就是預收房款乘以預計毛利率計算出毛利額後,可以扣除預繳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等,計算當年的所得額。2、不在預繳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的當年扣除,而是在產品完工後,預收房款結轉銷售收入的那年稅前扣除。上述那種方式是正確的理解?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十二條規定: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準予當期按規定扣除。妳的第壹種理解是正確的。國家稅務總局2011/03/22
問題八:什麽是土地增值稅預征? 在我國現行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中,土地增值稅屬於地方稅種。目前的土地增值稅實行“預征+清算”的管理模式。在項目銷售階段,按月或季度以申報收入預征土地增值稅;在項目售完之後,再按照實際銷售收入所得,清算應納所得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在昨日通知中表示,正在研究預征率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掛鉤機制,“改變部分地區預征率偏低,與房價快速上漲不匹配情況。”按照昨日通知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今後東部地區省份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不得低於1%。
記者從北京地稅了解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批準的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外,自2007年1月1日開始,壹律按預售收入1%預征土地增值稅。
將重點抽查高價項目
國家稅務總局在5月26日已經發布通知要求從嚴清算土地增值稅。昨日又在通知中稱,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將本地區的清算工作計劃和重點清算項目名單上報稅務總局,稅務總局將就各地對重點項目的清算情況進行抽查。並表示將“有針對性地選擇3-5個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項目,作為重點清算審核對象,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的清算工作。”
據了解,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周期壹般比較長,不少項目還采取分期開發或滾動開發方式,財務核算復雜。近年來大部分已預征土地增值稅的開發項目,已經全部或大部分售出,進入清算高峰期。
問題九:土地增值稅預繳問題 土地增值稅是否預交,關鍵看妳是否有銷售收入。如果妳有銷售收入,即便是預售房款,也需要預交土地增值稅的。土地增值稅預交與企業盈虧沒有關系
問題十:預征土地增值稅的征收額應是多少 土地增值稅是以納稅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所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依照規定稅率征收的壹種稅。
(壹)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二)土地增值稅的征收對象、計稅依據和稅率
(三)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房產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項目或核算對象為單位計算。
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
增值額=轉讓房地產收入-允許扣除項目金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加計扣除、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四)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期限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五)土地增值稅的預征與清算
1、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在其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對其預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在次月10日內攜帶交易雙方簽訂的有關買賣(預售)合同等資料主動向轉讓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預征稅款以納稅人每月申報取得的轉讓收入額(含預收款、定金)乘以預征率計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為:
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1%-3%;營業用房預征率為1%-2%;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以內;其他類型預征率為0.5%-2%。關於預征率的具體標準,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或向主管地稅機關咨詢。
2、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於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稅。
(六)土地增值稅的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應向房地產所在地的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追問:
預征應該是估計數吧,這個估計數要參考什麽來定呢?
回答:
1、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在其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對其預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在次月10日內攜帶交易雙方簽訂的有關買賣(預售)合同等資料主動向轉讓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預征稅款以納稅人每月申報取得的轉讓收入額(含預收款、定金)乘以預征率計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為:
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1%-3%;營業用房預征率為1%-2%;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以內;其他類型預征率為0.5%-2%。關於預征率的具體標準,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或向主管地稅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