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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條例上升為法律,妳的房子會被征稅嗎?

原標題《壹文讀懂|土地增值稅條例上升為法律,妳的房子會被征稅嗎?》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中華人民***和國土地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將《條例》上升為法律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結束時間是8月15日。

對於此次制定土地增值稅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財政部、稅務總局認為,土地增值稅立法是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重要步驟,也是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的重要內容,有利於完善土地增值稅制度,增強權威性和執法剛性,發揮土地增值稅籌集財政收入、調節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作用,有利於健全我國的房地產稅收體系。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土地增值稅壹直以暫行條例在運行,也就是1993年12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近期,“土地增值稅法”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土地增值稅法基本平移了現行的《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征稅範圍、計稅方式、稅率等基本保持不變。但是與暫行條例相比新增了不少內容。

目前,市場有“個人賣房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聲音。

對此,上海交通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表示,對個人而言,原則上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征求意見稿》不做重大調整。

個人住房目前暫不征收

土地增值稅是納稅人在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壹定的增值收入時所繳納的壹種稅。對比《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此次對外征求意見的《土地增值稅法》,在征收範圍的表述上並未有太大區別。

李宇嘉表示,根據此前《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實行銷售時預征、項目終了進行清算,對預繳稅款多退少補的制度。個人住房並未納入實施。

中國指數研究院政策研究報告指出,對個人而言目前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征求意見並未額外說明,未來仍需結合整體稅制改革進壹步明確,但以不增加總體稅負為主要方向。

不過,在李宇嘉看來,目前,對於企業和個人來講,土地或房產可能是最主要的財富,但壹直以來沒有適當的稅法在規範和調節。土地增值稅壹直以暫行條例在運行,也就是1993年12月的《中華人民***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後來,基於鼓勵開發投資和適度抑制的實踐,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又發布了壹個實施細則。這個細則采取了簡易計算、適度扣除、個人住房不納入的實施原則,目的還是順應房改和住房消費,鼓勵開發商購地和開發銷售、企業和個人購房置業等。

未來,存量土地、房產流轉將是銷售市場的主導,土地增值稅立法,不僅有利於規範征管,而且有利於抑制土地資產炒作,抑制資金流入地產市場,避免開發商囤地、加速土地開發和銷售。另外,對個人來講,除了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規定減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稅情形(比如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住房)外,擁有多套住房、大戶型和豪宅,或許也要被征收土地增值稅了。

李宇嘉認為,空間價值增長,配套公***服務的貢獻最大,業主受益頗多,且非自身努力所得,理應通過稅收調節,這與房產稅的“稅收調節原則”是壹樣的。

那麽此次土地增值稅立法征求意見,與此前實行的《暫行條例》有哪些不同,又會對房地產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將出讓、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納入征稅範圍

此次征求意見稿與此前暫行條例最大的不同在於:將出讓、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納入征稅範圍。同時,擬將目前對集體房地產征收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取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說明顯示,調整征稅範圍的主要考慮是為了與土地制度改革相銜接。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2014年,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明確要求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以下簡稱集建地)入市制度,並要求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2015年以來,全國33個試點地區開展了農村土地征收、集建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項改革試點,允許集建地入市和轉讓,實行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目前,試點地區通過征收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的過渡辦法,對土地增值收益進行調節。《土地管理法》修訂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刪去了從事非農業建設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征為國有的原集體土地的規定。為了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使稅制與建立城鄉統壹建設用地市場的土地制度改革相銜接,《征求意見稿》將集體房地產納入了征稅範圍,同時,擬取消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使立法前後集體房地產負擔總體穩定。

房地產行業的稅收體系會更加完善

中國指數研究院報告認為,土地增值稅法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對房地產行業的稅收體系將進壹步完善,助力長效機制建設。房地產行業稅收法定進壹步推進,包括此次征求意見的土地增值稅法,再加上目前已在醞釀的房地產稅法,將合力對房地產行業形成持久的影響,從而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同防範囤地、炒地、囤房現象。同時,鑒於稅法特別給予了國務院、地方政府壹定的決策空間,這將使建立起來的房地產行業稅收體系能夠被更靈活地運用於房地產市場調控過程中。

對房企而言,資金壓力則有所提升。從整體資金壓力來看,此前的征收制度規定較為粗放,為房企留下壹定的彈性操作空間,最新的征求意見稿對納稅期限、征收管理方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雖然這對交稅成本影響不大(政策強調短期仍保持稅負穩定),但卻壓縮了企業的操作空間,整體的資金壓力有所上升。從房地產企業拿地預期變化來看,後端交稅政策改變,監管強化稅收籌劃難度上升,企業在前端投資拿地的算賬方式就會相應發生變化,對地價預期將形成壹定的降溫。從不同房地產企業差異化影響來看,土地增值稅調整對土地儲備多、開發周期長、產品溢價大的開發商影響較為明顯,對快周轉企業影響較小。此外,稅收優惠政策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決策權限,企業未來在不同地區、不同業務類別的操作上都將面臨差異化的稅收優惠,需進行深入研究。整體來看,稅收政策的進壹步規範,將進壹步推動房地產行業強者恒強的格局,資金實力雄厚,可以在低利潤率情況下實現規模增長的企業將更加具有競爭力。

進壹步健全地方稅體系

業內觀點認為,對地方政府而言,可以進壹步健全地方稅體系,征收管理將更加嚴格,稅源更加穩定,成為未來長期存在的重要稅種。土地增值稅多年來壹直存在存廢爭論,此前以暫行條例出現也是基於實踐中的不確定性。目前從條例上升到法律,表明土增稅將成為未來長期存在的重要稅種,而且以後也會越來越重視,相應的監管會越來越規範,對相關主體的懲罰或者保護也會更嚴格。從數據來看,土地增值稅近年來穩步增長,增值稅(營改增前為營業稅)、所得稅、契稅和土地增值稅為四大稅種占房地產業繳納稅收總額的比重分別為35.22%、17.41%、15.26%和18.46%(中國稅務年鑒,2015年)。土地增值稅占比較高,調整後的土地增值稅成為了更穩定的地方稅源。

李宇嘉指出,20多年來,我國土地增值稅收入規模不斷擴大。根據財政部公開的數據顯示,土地增值稅2018年收入達到5642億元,同比增長14.9%。今年壹季度收入為1667億元,同比增長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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