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退稅操作方法如下:
1、準備申報,在相關的軟件中進行申報並選擇對應的年度;
2、選擇填報的方式,選擇適合的方式進行填報;
3、確認信息,對填報的信息以及相關的數據進行核實確認;
4、計算稅款,系統後臺自動清算稅額;
5、退稅補稅,對系統結果確認後進行補稅或者是退稅。
個人所得稅申請退稅條件如下:
1、納稅人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的年度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
2、納稅人預繳過個人所得稅但是其年度綜合所得額不足6萬元;
3、納稅人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勞務報酬等,其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低於年度中適用的預扣率;
4、納稅人在預繳稅款時未足額享有或未申報享有綜合所得稅收優惠;
5、納稅人由於部分月無所得或年度中退職、就業等減除”三險壹 金” 等專項扣除、企業年金、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和商業健康險等扣除不充分;
6、納稅人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
7、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勞務報酬,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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