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是不需要繳稅的,養老金也不在個人所得稅征收範圍內,所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不管妳的退休養老金是2000,500萬,還是7000,都不用交任何稅。
因為養老金是很多退休老人唯壹的收入來源,也是很多老人唯壹的生活保障。同時,養老金也是國家的福利待遇。此外,稅法中也有明確要求:統壹規定支付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離退休工資和生活補助費,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等,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養老金不屬於個人所得稅征收範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除按照規定領取退休工資或者退休金外,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免稅退休工資、退休工資和退休生活補貼。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特殊工種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1997 12 31前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達到15。退休後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累計繳費年限少於上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他,養老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組織和國際組織授予的;
(二)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費;
(五)保險賠償。
(六)復員軍人、復員費、撫恤金;
(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館、領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簽訂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退休人員取得退休工資以外的獎金補貼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2008〕723號)退休人員在按規定領取退休工資或退休金之外,從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退休工資、退休薪金、退休生活津貼可以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