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具外管證
1, 在合同期內辦*理,攜帶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超過合同期,需由付*款方出具《推遲辦*理
外管證的證明》,並加蓋付*款方公章。) 2, 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 攜帶《外出經營管理活動說明》,內容包括:企業名稱,稅號,外出管理活動內容(外
出經營地,金額,經營時間) 4, 攜帶企業公章
5, 《企業外出經營遵守相關稅收法*律承諾書》(窗口領*取)當場簽字及蓋章。
6, 窗口出具三份《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公*司加蓋公章,主管稅*務*局加章公章,稅
務局留存壹份,公*司取走兩份。
二、到外出活動地開具發*票(以河北省懷來為例)
1、開票金額超過10000元,需要開具《購貨方書面確認證明》(窗口取),並加章付*款方公章。
2、攜帶《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窗口取) 3、攜帶《購貨方書面確認證明》 4、攜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攜帶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攜帶《外出經營管理活動說明》2份
7、攜帶企業公章,發*票專用章(這次未用發*票章)
8、攜帶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這次未用到法人身*份*證原件,只用復印件)
9、攜帶銀*行卡壹張(繳款時用) 10、可攜帶《授權委托書》(窗口可取)這次未用到 11、可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這次未用到)
12、由稅務人員審核資料,出具繳款書經辦人簽字,增*值*稅繳款,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繳款,開具發*票。由稅務人員在《外管證》上簽字蓋章,出具《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2份,公*司蓋章,經辦人簽字,稅*務*局簽字蓋章。稅*務*局留存1份,公*司取回1份。(註:不確定發*票是否合格,可暫不註銷《外管證》,註銷後《外管證》不能繼續開票,需重新辦*理)
三、到主管稅務機*關核銷《外管證》
1、經對方稅務機*關簽字蓋章的《外管證》 2、代*開發*票復印件 3、繳款書復印件 4、企業公章 5、《外管證》到期日後10天內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