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投資,則屬於資本項目管理,基本不適用《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境外資金進來之前,境內必須成立外商投資企業,作為註冊資本流入境內。因為只要是涉及投資,就還有以後資金流出的問題,所以必須走成立外資企業的路子。
問題2:個人外匯收入渠道很多,正常的電匯,匯款到境內個人外匯帳戶可以;也可以用工行的速匯金、農行郵政儲蓄西聯匯款等產品;具體價格因為各地銀行收費標準並不完全統壹,而且還有很多其他項目的收費,所以建議由境內個人直接到銀行咨詢較好,記得壹定要問最後結匯成人民幣壹***要交多少手續費,而不光是壹個境內收匯的費用,匯率差對於妳選擇收結匯銀行也很重要,因為如果妳選了A銀行收匯,想在B銀行結匯,由於國內還沒有比較便利的外幣支付系統,跨行操作起來會很復雜。
問題3:選擇外匯指定銀行,只要該銀行有個人結售匯資格就行,省會、地市、縣城的銀行都沒有區別,即使涉及到了外匯局,也是屬地管理,除非非常非常特殊的情況,壹般情況下再大的金額都沒必要到省分局,所有業務都可以在威海辦理。
國際收支申報的問題:國際收支申報和個人結匯是兩個事情,收到外匯時應進行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3000美圓以上境內個人就必須填寫涉外收入申報單;結匯時,境內個人要填寫結匯申請書,如實反映結匯資金屬性,如是經常項目項下的,5萬美圓年度總額以內,可憑身份證明結匯,超過5萬美圓,要憑相關證明材料。資本項目項的要按資本項下管理。
問題4:如果是經常項目的,比如捐贈,再比如妳舉的第十條當中的幾款,都是由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相應資料應提供給銀行,外匯局對材料形式如中英文等不做具體要求,銀行能夠保證履行代位監管職責就可以。
問題5:如果純是個人的,請主動跟稅務機關聯系,如個人不主動申報、聯系,還沒聽說個哪個境內個人收到外匯後交了稅的。
問題6:後面的錢肯定是投資了,妳就成立個外商投資企業就完了,按照註冊資本的形式,打到國內就可以了。現在成立外商投資企業也簡單,先商務部門批復、工商辦理登記、技術監督局申領組織機構代碼、外匯局登記就可以了,然後以外資企業名義開資本金帳戶,境外把錢打到資本金帳戶中,不經外匯局銀行直接可以結匯,再讓會計師事務所拿到外匯局辦理驗資詢證,到工商變更註冊資本到位,其他還有些細節,比如到稅務辦稅務登記證什麽的。
我靠,今天才註冊的百度帳號,覺得新鮮才整了這麽多字,累死我了,比平時接咨詢電話費勁多了。
這個事,還有個更簡單的辦法,就是讓妳說的那個張三直接跑趟國家外匯管理局威海市中心支局(應該是和人民銀行在壹起的),問問經常項目處非貿易科的人怎麽定性,如果他們同意按經常整,妳就按經常整好了,如果他們不同意,就會把張三支到資本項目處外資科,那樣的話,前面的15萬恐怕就也要按外資企業的模式來操作了。總之,先去外匯局問,雖然是銀行在辦,但外匯局讓銀行怎麽辦,銀行也只能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