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外資轉內資商務委員會審批所需資料
1.企業關於轉為內資企業的請示(原件)
2.企業最高權力機構關於轉為內資企業的決議(原件)
3.股權轉讓協議(原件)
4.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復印件)
5.營業執照(復印件)
6.高新技術企業批準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復印件)
7.投資中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辦事程序:
1.受理審批發批復;
2.申辦企業持商務局批復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三.辦事時限:
上報材料齊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四.註意事項:
1.書面材料或下載文件應用A4紙張,並裝入檔案袋。
2.申報材料壹式壹份。各種文件所需原件.復印件按要求上報。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譯件
外資轉內資!辦理工商變更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內資公司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變更後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變更後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變更後投資者註冊資本(註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托)書》;
3.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企業公章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
4.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5.董事會決議;
6.股權轉讓協議;
7.新股東會決議;
8.新股東的資格證明;
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備文件外,還應提交打印的股東名錄和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各壹份。
提請註意:
1.原股東繼續成為改制後內資公司的股東的,可不再提交其資格證明。
2.涉及國有資產轉讓的,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3.辦理外資企業變更為內資企業登記註冊時,涉及其它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同時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
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外匯辦理
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形式上不外有兩種:壹是內資收購外資,二是外資減(撤)資;
分別這兩種情況,需向外匯局提交供審批的材料及文件依據有:
壹.內資(機構及個人)收購外資股權
(壹).提交材料
1.境內機構或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
2.被收購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商務(或行業)主管部門關於股權轉讓的批復文件;
4.股權轉讓協議;
5.被收購企業最近壹期驗資報告;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壹期被收購企業的審計報告(附最近壹期外匯收支情況表審核報告)或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
7.與轉股後收益方應得收入有關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文件(虧損轉讓無需提供);
8.銀行出具的最近能反映境內機構及個人外匯賬戶或人民幣賬戶余額的對賬單或證明;
9.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二).文件依據
1.《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發[1996]210號)
2.《關於授權分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轉股.清算外匯業務的通知》(匯發[1999]397號)
3.《關於境內居民購匯支付外國投資者股權轉讓款的批復》(匯復[2002]231號)
4.《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年8月5日國務院令第532號)
5.《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64號)
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部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審批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9]21號)
二.外資減(撤)資
(壹).提交材料
1.書面申請(說明減資原因);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企業董事會關於減資的決議;
4.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
5.企業最近壹期驗資報告;
6.企業最近壹期財務審計報告(附上壹年度外匯收支情況表審核報告);
7.銀行出具的最近能反映外匯賬戶或人民幣賬戶余額的對賬單或證明;
8.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二).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年8月5日國務院令第532號)
2.《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發[1996]210號)
3.《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變動若幹問題的通知》(匯資函[1996]第188號)
4.《關於完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工作若幹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30號)
5.《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幹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外企字[2006]81號)
外資企業轉內資企業稅務辦事流程
需轉內資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攜帶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商務局有關批準證明.《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到地稅第五稅務所轉戶窗口做轉戶登記。
二.轉戶查帳
企業登記轉戶臺帳後,與稅務所專管員聯系確定檢查日期,專管員對企業近三年的帳目進行納稅檢查。
1.辦理轉內資企業,必須填寫《註銷等稅務登記事項審批單》兩份,並報送由稅務事務所對本企業近三年稅款所做的審計報告《清算審計報告標準》壹式兩份(審計報告內頁要求逐頁加蓋中介長條章,如審計報告中有建議補稅,請與本單位專管員聯系補稅事宜).《中介機構從事涉稅鑒證業務備案表》復印件壹份(註明“復印件與原件壹致”並加蓋中介公章).《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復印件壹份(註明“復印件與原件壹致”並加蓋中介公章).企業加蓋公章的申請書(寫明轉內資原因)壹份.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壹份.《稅務登記證》副本.外經委批準證明(或商務局變更批復)的復印件各壹份和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壹份交與專管員,由所內報送海澱地稅局,經主管局長(及局長)審批同意後,稅務所憑領回的《註銷等稅務登記事項審批單》辦理外資轉內資手續。
2.檢查有問題需要補繳稅費的,須填寫稅收繳款書到銀行繳納,將繳款書復印件連同1中資料壹起交至管理員處。
3.所有未特殊註明的復印件請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壹致”.經辦人簽字並加蓋本企業公章。
三.稅務審批
轉內資企業查帳後填寫《所在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清算申報表》壹式三份,詳細填寫有關情況。由檢查人員審核企業歷年的納稅狀況.稅收執行情況.發票稅控裝置及發票使用情況,填註審核意見,並填寫其他轉戶資料。
四.企業轉內資需填報表格
1.《所在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清算申報表》壹式三份;
2.《所在市地方稅務局變更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
3.《所在市地方稅務局納稅登記戶移交通知單》壹式三份;
4.使用國標稅控裝置的企業需另行提供《國標稅控收款機信息變更申請審批表》壹式四份。
五.企業轉內資需報送其他資料
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原件應交國稅);
2.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營業執照如有變更項目需出示工商證明。如:名稱);
3.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4.中華人民***和國商務部(批件)或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澱園管理委員會批復(分支機構可免);
5.如轉科技園所.上地所需提供《高新技術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證件。
註意:所有附送資料統壹使用A4紙張打印,復印件需註明與“與原件完全壹致”.經辦人簽名,日期,並加蓋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