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電子發票打印方法如下:
1、登錄,進入所在地人社網上經辦大廳進行登陸,用戶名為身份證號。未註冊的請先進行實名註冊。
2、查詢個人電子票據,點擊“社會保險”、“報表打印”、“電子票據查詢打印”按鈕進入“個人電子票據查詢打印”界面,在“年度”中輸入繳費年度後點擊“查詢”按鈕,界面顯示可打印的電子票據信息。
3、下載或打印個人電子票據信息。選擇需要打印的電子票據信息點擊“打印”後進入發票打印預覽界面,確認預覽的發票信息無誤後可點擊“下載”按鈕進行下載或點擊“打印”按鈕進行打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八條 印制發票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設備、技術水平能夠滿足印制發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嚴格的質量監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稅務機關應當以招標方式確定印制發票的企業,並發給發票準印證。第九條 印制發票應當使用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全國統壹的發票防偽專用品。禁止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第十條 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
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第十壹條 印制發票的企業按照稅務機關的統壹規定,建立發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度。第十三條 發票應當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發票,可以加印當地壹種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實際需要的,也可以同時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