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上轉賬支票、現金支票、印章等物品證明自己是單位財務人員,讓放入電子回單的銀行工作人員免費補辦卡。帶上轉賬支票、現金支票、印章等物品證明自己是單位財務人員,找放入電子回單的銀行工作人員補辦卡。
妳能重新發行它。妳需要去發電子回單卡的銀行,補辦加蓋公司公章的說明函。補辦卡的費用各家銀行不壹樣,大概是100元。妳需要先從收據櫃裏拿出收據。如果妳認識把電子回單放在銀行的工作人員,可以不用任何憑據補辦卡。
電子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憑證。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為報銷憑證。
擴展數據:
所有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到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的發票發售窗口,領取發票領購簿按經營項目領購發票。
再次購買發票的納稅人,需要到發票發售窗口驗舊,根據上次購買的發票存根購買新的。
已辦理暫停、註銷、轉移登記手續的納稅人,憑已使用的發票存根聯和未使用的普通發票,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發票發售窗口辦理發票驗訖手續。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制。
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指定的企業印制。
發票專用防偽產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企業生產。
全國統壹的發票監制印章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要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統壹制作。
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壹的發票監制章,作為稅務機關管理發票的法定標誌。
發票應不定期更換。
辦理停業、註銷、轉移登記的發票手續: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發票領購簿
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發票存根和未開具的發票。
領購發票手續:先領購手續:需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票務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發票領購申請表或企業自印發票申請表。
發票樣本(自行打印的發票)。重新購買發票的程序:需要帶發票購買簿;發票申請表或企業自印發票申請表。
發票樣本(自行打印的發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