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健康發展,防範和化解民間融資風險,促進民間融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溫州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溫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民間融資及其監督管理。

本條例所稱民間融資,是指自然人、非金融企業和其他組織之間,依照本條例規定,通過民間借貸、定向債券融資或者定向募集資金等方式進行融資的行為。第三條民間融資應當遵循依法守信、平等自願、風險自擔的原則,不得損害他人、集體、國家和社會的利益。第四條溫州市人民政府和轄區內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建立民間融資服務、監督管理、風險監測和處置機制,與國家溫州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溝通協調,制定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聚焦實體經濟,優化民間融資環境。第五條溫州市人民政府和轄區內縣級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民間融資,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工作。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駐溫州機構依法指導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對民間融資的監督管理。第二章民間融資服務主體第六條在溫州市行政區域內,可以設立從事定向集合資金募集和管理的民間基金管理企業。

私募基金管理企業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且註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私募基金管理企業應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營業執照副本向溫州當地金融管理部門備案。第七條在溫州行政區域內設立的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含溫州行政區域內外地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下同),應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15日內,持營業執照副本向溫州當地金融管理部門備案。

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開展業務時,應當保證其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並向民間融資當事人提示風險。第八條在溫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民間融資公共服務機構,可以從事民間融資見證、從業人員培訓、財務咨詢、權利轉讓服務等活動。,並應為公證處、擔保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民間融資配套服務機構入駐提供便利條件。

民間融資公共服務機構可以接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壹)發布民間融資綜合利率指數等相關信息;

(二)收集和統計民間融資信息,監測和評估民間融資風險;

(三)建立民間融資信用檔案,跟蹤分析民間融資資金的使用和績效;

(四)接受本條例規定的民間借貸備案;

(五)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

從事本條第二款規定活動的民間融資公共服務機構不得向民間融資方收取費用。第九條民間基金管理企業、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和民間融資公共服務機構的經營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溫州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第十條民間基金管理企業和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不得對民間融資當事人的利益做出承諾。

民間融資公共服務機構接受民間借貸備案,不作為其對民間融資當事人風險和收益的判斷或承諾。第十壹條民間基金管理企業和民間融資信息服務企業應當建立保密制度,保護民間融資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第三章民間借貸第十二條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非金融企業及其他組織之間、非金融企業之間臨時調劑借款,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溫州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可以制作民間借貸合同示範文本,供民間借貸當事人使用。

出借人應當以自有資金出借,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或者將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用於借貸,謀取非法收入。

貸款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第十三條民間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國家對利率限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借款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合同副本報送當地金融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民間融資服務機構備案:

(壹)單筆貸款金額在三百萬元以上;

(2)貸款余額在1000萬元以上;

(三)向三十人以上的特定對象借款。

前款規定的民間借貸合同重要事項發生變更的,借款人應當及時辦理變更備案手續;借款人也可以提交履行民間借貸合同備案。

貸款人有權督促借款人履行前兩款規定的備案義務,也可以自願履行。

根據本條第壹款規定不需要備案的,借款人和貸款人可以自願報送備案。

  • 上一篇:貿易的稅負在多少合理?急用!
  • 下一篇:保定中考體育項目及考試評分標準詳細說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