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當然,公司負責人承擔利用員工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員工沒有實質性責任。對單位涉嫌偷稅的處罰是判處單位壹定的罰款,並追究單位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公司合理避稅的方式有很多,但不能利用員工故意逃稅,員工實際上是被當作工具來使用的。企業用員工工資偷稅漏稅,法人壹般承擔全部責任;企業偷稅漏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只要構成犯罪的條件,就會以偷稅數額來判斷。數額越大,法律責任就越重。綜上所述,公司是壹個比較大的組織。從員工個體來說,勞動者壹直處於弱勢地位,因此很有可能被公司利用來逃稅。員工發現後,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舉報,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保護國家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毀棄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漏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謊報納稅,或者不繳、少繳應納稅款的,為偷稅。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或者已收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回已扣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未扣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